第273章 阶梯税制与百姓罢免之权,我胡翊就是要搞新政!
 胡翊便又道:“百姓们自己选甲首、里长,然后罢免他们,给了这些权力,也需要防止他们坐大,故而先要严格管制刀具,约束他们抱团的能力。

    其次,便要从地方上派帮官”前去协管,一个帮官可以协管数个里长,但只是作为官府的见证,记录当地事宜,不参与具体的地方管理。

    里长们则还是按照老规矩,向县衙的县令或者县尹匯报工作。

    如此一来,地方上豪强垄断底层官位之事,便得到了解决。

    百姓们没有管制刀具,便无法大规模发生反叛,地方上的帮官们只有监督、

    记录之权,而不能影响地方上的任何行事,则可以尽最大限度保持百姓们的权益。

    没有了地方豪强隨意垄断底层官职,则减少了百姓们被压迫的可能。

    底层百姓多了监督与罢免之权,有才能、有德行的人自然会涌现出来,朝廷的政令到了地方上,也就不会再为豪强所垄断,就可以到达地方上去推行了。”

    说完这一策后,胡翊转过头去看丈人的反应。

    底层选官,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是在大明国境之中,埋下了一颗特殊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