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靚女,你认命唔认命?
    方美玲站在花园里,看著那个人穿过夕阳的余暉,一步步走近。

    五十年的时光,在这一刻,像潮水一样涌回来。

    ……

    那一年的冬天,冷得入骨。

    她十六岁,被家里以三百块彩礼,卖给村支书的傻儿子。

    那男人口水沾湿前襟,对著她痴笑,连筷子也拿不稳。

    新婚当夜,她握著把菜刀,砍伤新郎,夺门而逃。

    她在黑夜里狂奔,身后是村人的叫骂、犬吠、与乱舞的手电光柱。

    她赤脚跑过结霜的田埂、乱石山路、最后是一片冰冷的沙滩。

    前路是墨黑无边的大海,身后是必死的绝路。

    她站在海边,看著对面若隱若现的灯光。

    那是港岛。

    传说中的地方。

    有人在那里发了財,有人在那里丟了命。她听过那些故事,关於那些偷渡过去的人,有的成了大老板,有的被人剁了扔进维多利亚港。

    她不知道等待她的是什么。

    就在她茫然无措的时候,忽然发现沙滩上站著一个人。

    一个穿著怪异衣裳的后生仔。

    她跌跌撞撞跑过去,浑身抖得像风中秋叶。

    那人开口,声音很轻,却奇异地穿透了海风:

    “靚女,你认命唔认命?”

    她愣了一下。

    认命?

    她从小就被告诉要认命。穷人的命,女人的命,被卖给傻子的命。

    她抬起头,看著那个人。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恐惧,忽然消了大半。

    她摇头。

    用尽全身力气,哭著喊:

    “我不认!我不认!”

    她喊得声嘶力竭,嗓子都破了。

    年轻人笑了。

    “好,那就游过去,去港岛。”

    他顿了顿,看著她,那双眼睛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

    “我许诺你,给你一个不用认命的世界。”

    她看著他。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恐惧,忽然消了大半。

    “好!”

    她咬咬牙。

    脱掉鞋子。

    那双鞋是她唯一的鞋,补丁摞补丁,但此刻,她连看都没看一眼。

    她下了水。

    就算是南方的宝安县,十二月的海水,依然冷得像刀子在割。

    那寒意刺进骨头里,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拼命游,拼命游,身后是越来越远的灯光,前面是黑漆漆的海面,海浪一个接一个打过来,呛得她咳嗽。

    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游到对岸,不知道对面等著她的是什么,只知道不能回头。

    回头就是死。

    游到一半的时候,她实在游不动了。

    手脚僵硬,浑身发抖,眼前一阵一阵发黑。

    她感觉自己正在往下沉,往下沉,往那个黑暗的、冰冷的海底沉下去。

    她以为自己要死了。

    就在这时候,那个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加油,顶住,就快到了。”

    那声音很近,像是在她耳边说的。

    她睁开眼,想看看那个人在哪里。

    但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漆黑的海水,只有呼啸的海风。

    “等阵你游到对面,我带你去食港岛最好吃的云吞麵。”

    那个声音继续说。

    “永合成那家,藏在巷子里,汤底用大地鱼熬的。云吞皮薄得透明,能看到里面的虾仁,粉红色的,一口咬下去,汁水都爆出来。”

    她不知道永合成是什么地方,不知道大地鱼是什么味道,不知道云吞麵长什么样子。她从小吃的只有红薯稀饭,逢年过节才有碗白米饭。

    但那个声音在说,她就在听。听著听著,好像没那么冷了,好像手脚又有力气了。

    “將来,你会成为很了不起的女人。”

    那个声音继续说。

    “整个港岛都会认识你。你的照片会上报纸,你的名字会写进歷史。那些当初看不起你的人,那些欺负过你的人,他们会在报纸上看到你,会指著你的照片,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不知道什么叫上报纸,什么叫写进歷史。她连字都不认识几个。

    但那个声音在说,她就信了。

    然后那个声音开始唱歌。

    一首她从没听过的歌。

    旋律盪气迴肠,像海浪一样起伏,像海风一样呼啸,又像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燃烧。

    歌词她有些听不懂,依稀记得好像是:

    “钢铁锅,含眼泪喊修瓢锅,坏缺烂角的换新锅瓢乱放……”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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