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自嘲地笑了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芬恩,“我们就像是下水道里的老鼠,以为自己爬上了岸,穿上了人的衣服,就能改变什么。但最终,还是会被那些更大的、更骯脏的东西拖回烂泥里。”
芬恩看著戈登,看著他那张同样写满了疲惫和幻灭的脸,看著他眼中那“执法者”光环褪去,而是和自己一样充满了挣扎和痛苦的眼神,內心的恨意似乎被什么东西触动了。
戈登没有再废话,从风衣內袋里掏出两张崭新的一百美金,不是拍,而是轻轻地放在吧檯上。
“两百块。告诉我你知道的。关於加洛,或者他手下那个喜欢玩刀的小头目,叫『剃刀』的。”他加了一个名字,一个可能与加洛有关联的人。
芬恩看著那两百块,又看了看戈登。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周围的人都开始不耐烦地挪动脚步。
最终,他缓缓地拿起那两百块,塞进了裤子口袋。
这一次,他的动作没有了之前的轻蔑,反而带著一丝沉重。
“你真的要去碰加洛?”芬恩的声音有些凝重,“你知道那意味著什么吗?”
戈登没有回答,只是用眼神示意他继续。
芬恩嘆了口气,做出了决定。
“『剃刀』,真名叫安东尼·马洛內。跟加洛跟了快十年了,是他的心腹,也是他手下最快的一把刀。”芬恩咂了咂嘴,“他最近確实总在皇后区的阿斯托里亚那边转悠,34街,靠近迪特马斯大道那一块。听说……加洛在那里养了个新的金丝雀,很受宠。『剃刀』可能是去那边帮老板看场子,也可能是……”他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在打那个金丝雀的主意。那小子,胆子一向很大。”
“加洛自己?”芬恩摇了摇头,“他是大人物了,行踪比他妈的影子还难抓。不过,他对那个阿斯托里亚的小妞確实挺上心,去的次数不少。你要是想找他,守在那里,或许能碰上。”
“阿斯托里亚……34街……”戈登重复了一遍这个地名。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芬恩,点了点头,算是无声的道谢,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挤开人群,离开了这家让他感到窒息的酒吧。
在他身后,芬恩看著他的背影,眼神复杂。
他拿起酒杯,將剩下的威士忌一饮而尽,然后对著空气用力说了一句:“戈登,小心点。『屠夫』可不好惹……但如果你真能把那些杂种干掉……记得……替我多补几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