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屠夫和肉,你自己选
,下巴上满是胡茬,眼神看上去像是被蒙了一张布,浑浊不堪。

    他面前放著一杯剩了一半的最便宜的威士忌——老乌鸦(old crow),但他现在没喝了,只是死死地盯著杯中那琥珀色的液体。

    几次抬起,想要去端酒杯,都因为剧烈的颤抖而放弃,那双手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

    酒精戒断反应,或者,是单纯的绝望?

    管他呢,都是废物的表现。

    李昂找了个远离他的卡座坐下,点了杯同样的威士忌,也没有喝。

    他可不想酒驾,更不想让自己的大脑被这种廉价的玩意儿弄得迟钝。

    事实证明,有时候麻烦自己就会找上门,尤其是在1963年的纽约贫民窟。

    三个黑鬼,走路的姿势像是刚学会直立行走的猴子,带著一股子廉价杜松子酒的酸臭味,摇摇晃晃地围了上来。

    李昂的右眼微微一眯,三人头顶上瞬间浮现出冰冷的数据。

    【姓名:马库斯·“瘦猴”·琼斯】

    【职业:街头混混】

    【非法年收入:约$800】【应缴税额:$95】……

    三个穷鬼,加起来的积分只能换一颗手雷。

    李昂瞬间失去了兴趣。

    领头的那个瘦猴,脖子上那条金炼子看起来比他的脑子还沉,估计是黄铜镀的。

    他咧开嘴,露出那种自以为是的愚蠢笑容。

    “嘿,瞧瞧这是谁?”

    “我们的大英雄,『前』——fbi探员先生。”

    戈登缓缓抬起头。

    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一瞬间闪过一丝属於前fbi探员的怒火,像是在一堆湿透的火药里爆出的一点火星。

    他的手抬了抬,似乎想做出某种反击,但那只曾经能稳定握住点三八左轮的手,此刻却抖得像筛糠,连面前的酒杯都无法拿起。

    最终,那点可怜的火星熄灭了,只剩下无尽的疲惫。

    “滚...开。”

    他的声音与其说是警告,不如说是一头將死野兽的无力哀嚎。

    “哈!”领头的混混一把抢过那杯“老乌鸦”,带著冰块,狠狠地全泼在了戈登的脸上。“还当自己是fbi呢?你现在就是一条被扔到街上的狗,白皮狗!”

    琥珀色的液体顺著戈登乱糟糟的头髮和胡茬往下淌,黏糊糊地粘在他的衬衫上。

    他甚至懒得动弹一下,任由那酒水流进眼睛。

    “没钱还敢来喝酒?”另一个混混一把揪住戈登湿透的衣领,粗暴地將他从椅上拽了下来,他的身体像一袋土豆一样砸在地上。

    “走,去后巷,让我们哥几个给你『清醒清醒』!”

    他们拖著戈登,就像拖著一具已经散发著腐臭味的尸体,他那双磨破了的皮鞋后跟,在骯脏的地板上划出两道湿漉漉的痕跡。

    酒吧里的人对此视若无睹,那个吹萨克斯的黑人乐手甚至连调子都没变一下。

    李昂的內心毫无波澜。

    在这片操蛋的街区,管你白人还是黑人,管你fbi还是黑手党教父,这些身份反而是一块掛在脖子上的、写著『来羞辱我』的牌子。

    他冷漠地看著这一切。

    食腐的鬣狗,最喜欢的就是把从高处掉下来的狮子撕成碎片,那能给他们带来虚幻的、可怜的掌控感。

    李昂放下手中的酒杯,没有立刻跟出去。

    他看著镜子里的自己,那张属於德州小子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后巷里,戈登被推倒在一堆散发著恶臭的垃圾袋上。

    雨水冰冷,混杂著垃圾渗出的污水,浸湿了他的后背。

    “操你妈的白皮猪!”领头的混混一脚踩在戈登的胸口,然后朝他脸上吐了一口浓痰,“以前你不是很威风吗?用枪指著我们兄弟的脑袋,让我们跪下!现在呢?你再给我威风一个看看!”

    戈登挣扎著,试图用手肘撑起身体,他毕竟受过训练,即便喝醉了,肌肉记忆也让他下意识地想反抗。

    但他的身体早已被酒精和绝望掏空,动作迟缓无力,那记本该乾净利落的格挡,在他手上变得像是在挥舞一根湿麵条。

    反抗只换来了更猛烈的殴打。

    领头的混混从旁边捡起一个空酒瓶,在戈登眼前晃了晃,狞笑著。

    “砰!”

    酒瓶狠狠地砸在戈登的额角,玻璃碎片混著鲜血飞溅。

    戈登闷哼一声,却没有求饶,只是用那双眼睛,死死地瞪著他们。

    这眼神激怒了那几个混混。

    他们围上来,对著地上的戈登拳打脚踢,嘴里喷著污言秽语。

    “滚。”

    三个混混猛地停下动作,回过头,看到了巷口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他站在那里,仿佛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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