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0章 喝不死人?
    陆晨当然不是圣母。

    更不会做圣母。

    为了报恩,就卖血卖肾,优先帮助赵杰存活下去?

    这种蠢事,陆晨绝对做不出来。

    ——陆晨很惜命。

    因为惜命,所以参与医疗休眠实验;

    因为惜命,所以才在復甦后,死死抓住玉这根救命稻草。

    帮助赵杰生存下去,固然是陆晨的愿望。

    但这么做的前提,是不影响陆晨自己的生存。

    说得再直白点,就是陆晨愿意看在『同类』的份上,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帮助復甦者,在时间之城儘可能生存下去。

    就当是兼职赚外快了。

    赵杰算例外,陆晨可以无偿提供帮助——就当是买个心安。

    却也仅限於『无偿』,而非倒贴。

    具体而言,便是陆晨愿意像玉所说的那样,带赵杰一起出城拾荒。

    回去后,根据赵杰做出的贡献,分赵杰一份应得的收益。

    如此反覆几次,让赵杰攒够买皮卡的【240天】,再指引赵杰註册成为拾荒者。

    仅此而已。

    至於说自掏腰包,帮赵杰整合债务——把几乎不可能还清的银行债务,转化为利息更低,且能在几年內还清的私人债务?

    当然不是陆晨圣母心爆棚,纯粹想拉赵杰一把。

    陆晨是想,通过这样的理財方式,规避银行的储存手续费,並赚取合理范围的利息。

    这很好理解。

    ——这次出城,陆晨和玉的【时间】总额,刚好卡在了【1年】以內。

    故而,二人的储存手续费,控制在了每人每日【12小时】。

    但是昨天,二人才刚因为捡回9529號的休眠仓,而得到总共【8年】的报酬和奖励。

    玉帮助陆晨清偿银行债务,固然是在客观上,把陆晨拉出了债务深渊。

    但本心上,玉这么做的目的,也同样是规避高昂的银行手续费。

    就说玉昨天获得的【4年】。

    如果放著不动,那每次出城,就都要以每日【4天】的速度缩水;

    比正常状態多亏【3天】——而且是每出城一日,便多亏【3天】!

    …

    拾荒者,也是要讲有效收益的。

    每次出城,自然流逝【7天】,银行储存手续费【7天】,外加工具损耗、盐分补充——总共【20天】左右的成本。

    所得收益减去这【20天】的成本,才是拾荒者的有效收益。

    如果玉手握【4年】,那每次出城,便都要多承担【21天】的储蓄手续费。

    出城一次的投入成本,也会从原先的【20天】,暴涨到【40天】以上!

    二者的差距极大。

    根据玉的估算,除非捡到休眠仓、电子元件等高价值物品;

    否则,拾荒者出城一次的总收益,便在【50天】-【60天】之间。

    有效收益大约在【35天】上下。

    每个月出两次城,获取【70天】左右的有效收益,日均有效收益【2天8小时】左右。

    但当出城的成本投入,暴涨到【40天】每次,拾荒者的有效收益,就会骤降到【30天】每个月!

    日均才【1天】!

    和卖黑麵包的商铺差不多,甚至都比不上三明治店!

    拾荒者拼死出城,脑袋別在裤腰带上,图啥?

    不就是这每日【2天】以上的有效收益,以及偶尔发一笔小財的高收入期望吗?

    把命都赌上了,结果赚得还没卖麵包、卖三明治的多,那还拼个什么劲儿?

    所以,玉才选择把手里的【时间】,借给陆晨去清偿银行债务。

    陆晨也是这个想法。

    ——如果,手握【1年】以上,甚至好几年的巨款,那陆晨最好的选择,也同样是把多余的【时间】,当做私人债务借出去。

    省一笔银行服务费,赚一笔债务利息——里外里算下来,就是赚两笔。

    至於这么做,能让赵杰脱离苦海,反倒是顺带的了。

    “放心吧。”

    “我只是有这个想法,还没有下定决心。”

    “既是真的得到了好几年【时间】,我也会先判断赵杰的『违约风险』,再做决定。”

    “如果赵杰不合適,我会把多余的【时间】,借给其他人。”

    “——不需要出城冒险,且有还款能力的其他有產职业。”

    听闻此言,明白陆晨並没有无条件帮助赵杰的打算,玉不由心下稍安。

    却也还是出言提醒道:“在时间之城,要先顾好自己。”

    “我们那个时代,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