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所得到的收益,陆晨和玉三七分成。
也就意味著这次,收益至少要达到【540天】以上,陆晨才能分到【160天】。
下一次对半分,总收益也要达到【320天】,路程才能分到【160天】。
…
陆晨债务繁重,玉的財政状况,似乎也算不上太乐观。
——三天前,也就是7月30日,陆晨明明看到玉的计时器,还有【149天】。
短短三天过去,却只剩下了一百天不到——银行存了【92天】,出城带了【7天】。
陆晨大概能明白:玉,应该是为这次出城,做了不少的准备,额外支出了不少【时间】。
而这次回去后,玉的【时间】,也会只剩【85天】。
虽然玉没有债务——至少没听玉说起过自己有债务,但玉的財务状况,也不支持玉在某一次出城拾荒时,什么都捡不回来、投入亏的血本无归。
…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確实不该冒险。
——去北郊,可能收穫颇丰,也可能毛都没有!
上限或许很高,但下限必然为零。
而在南郊,虽然很难获取太高的收益,但也总能有收益。
说的直白点,就是去北郊,可能收益【1年】甚至【2年】,却也可能毛都没有。
而在南郊,最多或许只能赚【100天】,但最少,也能赚个四、五十天——不至於亏本。
此外,还有一个玉没直说的顾虑,出现在了陆晨的脑海当中。
“还有安全问题。”
“——在南郊,如果遭遇其他拾荒者,还有机会回城门。”
“但在北郊,几百公里路程,跑都跑不掉……”
见陆晨意识到了这一点,玉迟疑片刻,终是再次点下头。
“本来不想嚇到你。”
“既然你想到了,也没什么好隱瞒的。”
“——城门外,有一片休息区。”
“如果拾荒者回去时,城门处於关闭状態,就可以在休息区,等待城门开启。”
“休息区,不允许衝突。”
…
“所以,你说的没错。”
“——在南郊,如果遭遇危险,还可以试著逃回休息区。”
“但去了北郊,一旦遭遇其他拾荒者,那,就真的要搏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