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別了前往会场的两人,他独自朝第46街和第9大道交界处走去。
半小时后,来到了一个满是涂鸦的街区路口。
“嘿,伙计。”路边一位正在捡垃圾的白人流浪汉出声提醒:
“我是你就不会往里走了。这里不欢迎游客,尤其是不欢迎……像你这样的人。”
“谢谢提醒。”秦汉拉低了帽檐。
脚下的积雪已经变成了黑色的泥泞,每走一步都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街道两旁的建筑破败不堪,许多窗户都被木板钉死,墙壁上喷满了不同帮派的奇怪符號。
这就是70年代的地狱厨房——比起后世印度的贫民窟,有过之无不及。
秦汉裹紧了大衣,儘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显眼,目光快速在街道两侧搜寻著“老杰克”的招牌。
然而,一个面容乾净的华人出现在这种地方,就像是一只白羊闯进了狼群,想不引起注意都难。
路边,几双贪婪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三个留著长发,打满耳钉的嬉皮士,从一家废弃的音像店门口晃了出来,挡住了秦汉的去路。
他们走路有些摇晃,瞳孔涣散,显然刚磕过药不久。
“哟,看看我们发现了什么?”
领头的一个瘦高个吹了声口哨,上下打量著秦汉,像是在看一件刚上架的商品。
“嘿!青虫!”种族歧视对这些人来说简直司空见惯:“你是迷路了吗?还是来这儿找你妈妈?”
另外两个嬉皮士发出一阵鬨笑,一左一右封死了秦汉的退路。
“怎么不说话?听不懂英语吗?”
瘦高个往前逼近了一步,伸出一只脏兮兮的手,朝秦汉的大衣抓去:
“带烟了吗?给我们来点香菸吧?或者……把你兜里的美元都掏出来,让我们帮你数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