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 章 土豆

    这得多难。

    茹慈难过的低下头,她恨自己为什么是个女孩子。

    茹慈不说话了,余令也低下头,再次认真的看地图。

    茹慈是很好看,但余令觉得自己还是不多看的好,免得像个变態一样。

    如今地图上的点很多,这些都是赵不器和二伯的功劳。

    可怜的两个人从四月进山捡柴,到现在还在捡……

    刘指挥僉事派来的人已经和自己接上头了。

    他的家丁余令也看到了,武器装备著实恐怖,的確比卫所的兵卒要强。

    弩箭,短枪,长刀,三眼火銃,全部身著皮甲。

    这些装备倒是其次,这些人的身高才是余令所惊嘆的,统一的大高个。

    这些人在余令的眼里大概就一米八左右的样子。

    但对比绝大数老百姓,这群人真算高的,能长这么高,就已经表明了很多东西。

    掐苗子掐出来的,吃的还好,绝对有肉食。

    余令望著南山,知道自己要不了几日就要出发了。

    余令答应过刘州,如果打不过就放火烧山。

    余令骗了老爹,说剿匪是军令,所以这次老爹也跟著余令一起去。

    他偷偷的买了快百斤的乌桕油,也就是做蜡烛的青油,以备不时之需。

    余令其实不想让老爹去。

    可,爱从来就不是选择题,老爹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安安静静的用行动来反驳余令对他的关爱,不然他不放心。

    余令没有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任何人。

    一旦把计划告诉了刘州的人,他们就会为主导。

    那这件事就算做好了,也和自己关係不大,余令这次要的是全功。

    所以,余令一个人握著所有的计划。

    太阳慢慢落下,余令收起书准备回家。

    回到家的时候正好碰上了茹让,茹让一见余令就笑著迎了上来,二话不说就让余令脱衣服,然后试他带来的东西。

    一副软甲!

    “嘖嘖,虽然大了点,但好像也大不了多少,你年龄虽然小,但身子却是比同龄人要大,合適,真是合適!”

    “令哥你这个子让人羡慕,明明我比你大,你却和我一般高,望著就像是一个大人,早知道我小时候也练武了!”

    余令看著自言自语的茹让总觉得不对劲。

    这些日子茹让对自己好的有点过分。

    他家吃个饺子还得派人送一碗过来,吃个猪腿也让人送一瓦罐来。

    好的忒过分。

    “给我?”

    “想什么呢,这是我家老祖宗所留之物,当初在云南,平交趾的时候我家祖宗就是穿著这软甲才活下来的!”

    “你穿啥?”

    “別管我,我有更好的!”

    余令闻言,心安理得了,甲冑这玩意才是体现一个家族底蕴最好的方式,家里有多少僕役不重要。

    重要的是家里有没有几套甲冑。

    若是有几套完整的甲冑,真是遇到流民贼寇,衝上去就能乱杀。

    就是一般的甲冑,普通的弓箭射不穿,刀啊矛啊也砍不进去。

    若是一个成年的壮汉,披上了一套完整的甲冑,再配上长矛,对上一群衣衫襤褸的流民。

    那真是狼入羊群,赤裸裸的屠杀,对付他们简直是易如反掌。

    若是一群身著完整甲冑的出现在长安人,衙役,捕快,快手就慌了。

    只能去卫所找军队的人来平定。

    因为他们根本打不过。

    余令很想给小肥,如意还有自己三人搞一套。

    为了这个梦余令还特意把《梦溪笔谈》这本书看完。

    看完了之后余令就不敢想了。

    沈括在书中讲了宋朝盔甲的製造流程。

    单单就普通骑兵穿的盔甲,就需要四十个工匠来做,並且要费二百来天。

    耗费的钱財更是一个让余令都哆嗦的数字。

    大明官吏虽然很多都在混日子,但对甲冑的管理却是很上心,严禁百姓私藏和铸造甲冑。

    说白了就是害怕有人闹事,实际上是怕有人造反。

    用余令的话来说,甲冑就相当於是一件结实的『防弹衣』。

    拥有了他,掌握它,就等於掌握了生死大权,和可以越级挑战的权利。

    “准备什么时候行动!”

    余令深吸了一口气:“我找人算了日子,后日是个好日子,宜出行,宜搬家,宜纳財!”

    茹让深吸了一口气,他还是有些害怕,可怕又有什么办法,他还想当小旗呢。

    有了这个身份,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再招十个护卫。

    他家里不缺这点吃的,有了这十个人,他就有了一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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