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为什么选他?


    陆九昇看著她,似乎想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隨即解开安全带。

    “走吧,不是要逛商场?”

    他先下车,绕过来为她打开车门。

    二人走在商场中,气氛好了许多,没有那么尷尬,一前一后的走著。

    盛骄阳有些犹豫,但还是鼓起勇气,把小手塞进他的手中。

    陆九昇感受到她的手软乎乎的,很好摸,这丫头胆子这般大?刚才不还跟个鵪鶉似的小胆。

    “陆叔叔,我穿的高跟鞋,走不快,你可不可以慢一点。”

    没办法,陆九昇身高在那呢,大长腿一脉比她走两步还多。

    陆九昇轻轻“嗯”了一声,放慢速度,余光瞥见小姑娘穿著高跟鞋不大方便。

    拉著她走进一间店铺,盛骄阳不解,但还是乖乖跟著走了进去,找到椅子坐了下来。

    陆九昇跟著导购说了几句什么,便拿著一双白兔子拖鞋走了出来。

    蹲在她身前,大手抓住她的脚踝,盛骄阳只觉得有些痒,脸颊一红:“陆叔叔,我自己来就可以。”

    “別动。”

    唔,好凶!

    轻轻褪下高跟鞋,却发现她脚趾都磨红了,陆九昇冷声道:“疼了不会说吗?”

    若不是陆九昇提醒她,她自己都没发现脚被磨坏了。

    以前和陆思恆出门的时候,她记得陆思恆说很喜欢她穿高跟鞋,很好看,她便习惯的买高跟鞋。

    但皮肤太嫩,长时间走会把脚磨坏,她想找椅子坐著休息一下。

    陆思恆却说,女人真麻烦,而后自己走的远远的,把她丟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