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金美嫻
哪里都受女孩子欢迎。

    “厉害谈不上,就是能打一点而已。”他谦虚道。

    “那你是在什么部队啊?是不是电视里演的那种特种兵?”

    金美嫻像个好奇宝宝,问题一个接一个。

    王振华拿起酒瓶,给两人都倒了半杯红酒。

    他端起杯子,朝她示意了一下。

    “也不是什么特种兵,就是普通的野战部队。电视里演的,都太夸张了。”

    他喝了一口酒,开始了他的讲述。

    “我们那时候,哪有电视里那么光鲜。每天就是训练,体能、射击、格斗,日復一日。”

    “吃饭也没那么讲究,有时候在野外拉练,能吃上热乎的就不错了。有一次我们炊事班把土豆烧糊了,黑得跟碳一样,大家一边骂一边抢著吃,因为不吃就得饿肚子。”

    王振华用一种轻鬆调侃的口吻说著这些事,金美嫻却听得有些入神。

    “那不是很苦吗?”

    “苦是肯定的。”王振华笑了笑,

    “但也有乐子。我们班长,一个三十多岁的山东大汉,一米八几的大个子,最怕老鼠。有一次晚上睡觉,一只老鼠从他脸上爬过去,他嗷一嗓子就从上铺蹦下来了,把我们所有人都嚇醒了,还以为是紧急集合。”

    “噗嗤。”金美嫻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想像著那个画面,觉得又滑稽又可爱。

    王振华看到她笑了,便继续讲了下去。

    “还有一次搞对抗演习,我们小队负责渗透。在山里潜伏了两天两夜,就靠几块压缩饼乾撑著。到了第三天,实在是饿得受不了了,看到林子里有野鸡,我们几个就偷偷摸过去想抓一只改善伙食。”

    “结果呢?”金美嫻追问道。

    “结果鸡没抓到,动静闹得太大,被『敌人』的侦察兵发现了。我们一个班,被人家一个排给包了饺子,全都成了俘虏。”

    “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们全班都被罚写一万字的检討,在全团面前念。”王振华摊了摊手,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那只没抓到的野鸡,成了我们那一年最大的笑话。”

    他的故事里没有英雄壮举,没有生死一线的惊险,全都是一些部队里的日常琐事。

    有苦,有累,有出糗,也有兄弟间的情谊。

    这些真实而有趣的故事,远比那些高大上的英雄事跡更能打动人心。

    金美嫻听得津津有味,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断过。

    她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和她想像中的富家公子完全不一样。

    他幽默,风趣,接地气,身上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牛排送了上来。

    两人一边吃,一边继续聊著。

    “你们部队里,是不是有很多规矩啊?”金美嫻切著牛排,好奇地问。

    “规矩多了去了。吃饭不能说话,走路要走直线,被子要叠成豆腐块。刚进去的时候,我光叠被子就练了一个星期,每天早上五点起来,就为了把那被子弄成有稜有角的。”王振华摇了摇头,“现在想想,都不知道当时是怎么熬过来的。”

    “那你后悔过吗?去当兵。”

    王振华放下刀叉,认真地看著她。

    “从来没有。”

    他的神情很严肃,和刚才讲笑话时判若两人。

    “虽然很苦很累,但也教会了我很多东西。责任,纪律,还有战友情。那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財富。”

    金美嫻看著他,一时间有些失神。

    她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强大的信念感和安全感。

    这顿饭,吃得非常愉快。

    金美嫻从一开始的拘谨,到后来的谈笑风生,整个人都放鬆了下来。

    他讲得风趣幽默,金美嫻听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发出一阵阵清脆的笑声。

    她发现,眼前这个男人,和她想像中的那种油腻富家公子完全不一样。

    他身上有种军人特有的爽朗和坦诚,聊起天来让人觉得很舒服,很放鬆。

    一顿饭的功夫,两人之间的距离被迅速拉近。

    她发现自己对这个只认识了几个小时的男人,產生了莫名的好感。

    饭后,王振华结了帐。

    “我送你回家吧。”

    “嗯,好的,谢谢你。”金美嫻没有拒绝。

    两人走出餐厅,李响已经將车开了过来。

    回去的路上,气氛比来时融洽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