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寂寂无名,无人知晓。
可他......
也许可以依旧『活著』。
就活在文书里,活在官印下。
成为一个符號,一个名义!
字跡?
不重要。
因为百姓大多本就不识字。
他们辨认不出笔跡的真偽,也无法考究文书的源头。
曾经,少数的乡绅,因此才掌握了地方的话语权。
可现在......
境况大为不同。
更何况,官府下发的文书副本,本就不是由县丞亲笔书写。
那些文吏,那些刀笔小吏,才是真正执笔之人。
真正识得县丞刘德璋的笔跡之人,更是少之又少。
百姓们真正认得的,还是那方方正正盖下的朱红印记!
县丞的铜印並不大,仅有六七分宽,甚至还不足一寸。
其上只会刻下『抚远县 县丞印』六个字。
但是......
只要有官印加盖的文书,就是官府县丞出具的权威政令。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李煜隱隱有种预感,这或许在以后会派上些用场。
比如。
若是再入抚远县,这枚官印......
便是一把钥匙。
一个拱卫县丞的驻守武官,这条文书在名义上似乎就很合適。
即使露馅也无妨。
一个不存在的县丞『刘德璋』,隨时可以合情合理的再死一次。
妙!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