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偶遇球友
    次日清晨,林默想出去走走。只要不走出別墅区,安全应该无虞。

    踏著晨光,他沿著上山的柏油路慢行。抵达山顶时,眼前豁然开朗,整个南山市的轮廓在朝霞中缓缓甦醒。而更让他目光一亮的,是路边那个设施標准的半场篮球场。

    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年轻人正在独自投篮,动作舒展。林默心底那根久未触动的弦被轻轻拨动,他推开铁网门走了进去。

    “兄弟,能投一个吗?”

    “当然!”

    年轻人很阳光,卫衣运动裤,笑容清爽。他將球用力传过来,林默单手稳稳接住,触感熟悉。他略作调整,沉肩屈膝,举球起跳,手腕柔和一压——

    “唰!”

    空心入网,声音清脆。

    “可以啊!再来一个!”年轻人眼睛一亮,又把球传回。

    林默接球再投,弧度依旧完美,“唰”地再进。

    年轻人兴致更高了,连续给林默传了四五个球,直到第六球才弹筐而出。

    “手风真顺!刚上来就这么热?”

    “还好,习惯保持手感。”林默笑笑。

    “真不错。平时这儿就我一人,怪冷清的,今天总算有个伴。”年轻人拍著球,语气带著点找到同好的欣喜。

    “你每天都来?”

    “嗯,差不多。养成习惯了,也没什么其他爱好。”年轻人说著,指了指山顶方向那栋最醒目、视野极佳的別墅,“喏,我家就在上面。”

    林默顺著望去,那位置堪称“楼王”,能住在那儿,家世显然不凡。

    “要不,打一局?”林默收回目光,提议道。

    “斗牛?”年轻人眼神瞬间被点燃,“太好了!正愁没人较量!”

    他麻利地捡回球,在指尖转了一圈,“怎么算?五个球?”

    “五个球,三分算两个,犯规重发。”林默脱下外套,露出里面的运动装,简单活动了一下关节。久违的对抗欲,悄然甦醒。

    球局开始。年轻人防守专注,脚步敏捷,臂展优势明显。林默试探步后抓住一丝空隙,迅疾启动,倚住对抗,稳健打板得分。1:0。

    “好球!第一步真快!”年轻人赞道,斗志更盛。

    换他进攻,球风截然不同,节奏变幻,胯下运球接流畅转身,假动作逼真,忽然压低重心加速,低手挑篮得分。1:1。

    汗水在清冽的晨光中蒸腾,篮球撞击地面的声响和球鞋摩擦的声音在山顶迴荡。林默的扎实背身与稳定中投,对上年轻人的灵动突破与急停跳投,比分交错上升。

    战至林默4:3领先的赛点,年轻人防守几乎密不透风。林默连续变向未能摆脱,眼看时间流逝,他猛地一个大幅度体前变向接快速转身,诱使对方重心偏移的瞬间,却將球狠狠拉回,后撤步,高高跃起——

    年轻人全力扑封,指尖堪堪擦过球底。

    篮球划出极高的拋物线,精准坠入网窝。5:3。

    “漂亮!服了!”年轻人喘著粗气,却率先笑著鼓起掌来,“你这后撤步和投篮,没上万次练习出不来。平时没少练吧?”

    “以前练得多,最近生疏了。”林默平復呼吸,诚恳道,“你球感很好,节奏特別难捉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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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自己瞎玩,纯属爱好。”年轻人走到场边,拿起两瓶水,拋给林默一瓶,“认识一下,我叫陆泽,就住上面。”他再次指了指那栋“楼王”。

    “林默。”林默接过水,道谢后拧开喝了一口。他打量著陆泽——阳光,开朗,身上有种未被世俗过度打磨的纯粹,以及一种对自身所处环境极度熟悉后產生的鬆弛感。

    “林默,好名字。”陆泽也喝了口水,隨意地在场边水泥台坐下,“你也住这儿?以前没见过。”

    “刚搬来,住在下面一点。”林默回答得有所保留,也在他旁边坐下,一同眺望脚下逐渐繁忙起来的城市。

    “这儿確实不错,清静,视野也好。我有时投完篮,就这么坐著发呆,放空。”陆泽伸展了一下手臂,语气愜意。他忽然想到什么,侧头看向林默:“不过看你打球这专注劲和脑子,不像閒人。做金融的?还是搞it的?住这片区的,好像这两类居多。”

    问题来得隨意,却又直接。林默心思微转,笑了笑:“算是和金融沾点边。你呢?看你也不像朝九晚五的。”

    “我?”陆泽挠挠头,露出一抹带著自嘲的浅笑,“家里……算是搞技术的吧,老想让我跟著钻研,可我总觉得那摊子事太『硬』太『苦』,没啥意思,就跑这儿来躲躲清静,当个无业游民。”

    “搞技术?”林默顺著话头,语气平常如同閒谈,“具体是哪方面?听起来挺前沿。”

    “晶片设计。”陆泽吐出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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