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伦佐踩下油门,黑色的敞篷汽车便在大路上奔驰著前往伊洛斯大剧院。
汽车停在了一处无人的窄巷。
弗朗西斯微微弯腰,身体便传来一抽一抽的疼痛。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猫著腰,钻出了车。
他来到一扇门前,敲了敲门。
这里是共荣会一处地下据点,里面的马仔受过简单的培训,可以对伤员进行急救,甚至还有操刀进行手术的能力。
弗朗西斯先前的包扎和消毒手段太过简陋,必须要再进一步处理。
过了大约十几秒,门开了。
迎面而来的是两个人,他们一左一右,搀扶著弗朗西势来到木桌上。
没有过多的言语,屋內的人麻利地拿过剪刀、酒精、镊子、针线以及纱布。
他们拿起剪刀,几下就剪掉了弗朗西斯缠在身上衣布条。
有些布条和新生的血肉粘在一起,剪不下来,他们只能用镊子夹住一端,然后將其扯下来。
弗朗西斯咬著牙,忍受著血肉撕扯的痛苦。
等做完这一切,马仔又开始重新消毒,缝合伤口,抹上药膏,包扎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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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点吗?老大?”
其中一个人端来了一杯放有冰块的龙舌兰酒。
弗朗西斯直接拿过龙舌兰,然后一饮而尽。
“老大?你这伤口怎么弄的?”
另一个人摘下手套,然后好奇地问。
弗朗西斯是正儿八经从最底层一路打拼上来了,有事情向来都第一个上,还喜欢把搜刮来的战利品分给大家。
同时,他还要求所有人保持学习,比如说让帮派里的成员学习医疗知识,组建他目前所在的这个临时急救站,就是他提出来的建议。
这也让不少帮派成员在火拼后得以倖存,甚至有些在重伤痊癒后,依然可以活蹦乱跳。
所以,共荣会下面的人打心底对他都特別的崇拜,在私底下,都管弗朗西斯叫老大。
虽然每次弗朗西斯都严厉申明,他只是二当家,可即便如此,那些人还是一口一个老大的叫。
在这些人的心底,弗朗西斯才是他们真正的头子。
“这还用问?肯定是范加尔帮那群人,干他丫的就完了!”
另一个马仔大大咧咧地说,他喝了口酒,
“老大,告诉大家,具体是谁干的?咱们几个深夜去把他们家烧了!”
“不了,不了。”
弗朗西斯摆摆手。
他艰难地从木桌上下来,坐在一旁鬆软的沙发上,嘆了口气,
“从明天起,我就不是共荣会的二当家了。”
眾人先是一愣,然后打趣著说:
“哈哈,老大,其实这玩笑不好笑。”
“真的……”
弗朗西斯又拿过一杯酒,低著头,喝闷酒。
其他人感受到了弗朗西斯低迷的情绪,他们纷纷围了过来,关切地问:
“老大,发生什么了?”
寂静,死亡一样的寂静。
或许是想要和眾人道个別,弗朗西斯用力地喝乾杯中的酒,他抬起头,如实地说:
“我……我杀了拜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