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活佛济公 血珍珠11
,又急急补充,试图援引对他有利的律条。

    “就算……就算她真是明珠,她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

    律法有云,夫殴伤妻,罪减凡人二等;致死,亦有减等,她现在根本没死!

    我顶多是伤人,刑罚应该再减、再减才对!不能判我绞刑!”

    轮椅上的明珠,抬起头,看向县令:

    “大人明鑑。民女明珠,乃是张家当年明媒正娶、有婚书为证、乡邻皆知的媳妇,是活生生的人。

    所谓『蚌精』之说,不过是张天元为脱罪而编造的荒诞之言。

    试问,若民女真是妖怪,何以会被凡铁所伤,濒临死亡。

    何以需医馆救治方能存活?

    又何以在此光天化日、公堂法度之下,陈诉冤情?

    不如直接把他杀了,来的痛快。”

    她逻辑清晰,句句在理。

    至於“夫伤妻减刑”……明珠的目光扫过状若癲狂的张天元,眼中闪过一丝冰冷的嘲讽。

    “大人,张天元行凶之时,口称『杀我以便与白姑娘在一起』,此乃故杀无疑,绝非寻常夫妻殴斗失手。

    其心可诛,其行已远超『夫殴妻』之范畴。

    且其母事后拋尸,更显其灭绝人伦、恶性深重。

    国法昭昭,岂能因『夫妻』名分,而纵容此等弒妻恶行?

    若如此,天下妇人,岂有寧日?”

    明珠还要继续,道济的传音却先一步钻入明珠耳中,难掩那份超然的立场:

    “蚌精,得饶人处且饶人。你现在没死,事態没那么严重。

    张天元那小子说的杀蚌,是实话。

    何必对他们祖孙赶尽杀绝呢?给条活路,也是给你自己积点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