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擎天说,屋主是至情至性之人,其原是淑妃娘娘的故友,颇负才名,但也是一个痴心人,不过二十多岁便因情伤伤心得经脉寸断而死了。此后,独留这套房产,淑妃娘娘在这里安排了专人打扫。
为谨慎行事,我化名‘余欢’,绾绾化名‘常乐’。
此间邻里不多,相交质朴,人情世故十分简单。紧挨着得就两户,一户是隔壁的林婶,她的丈夫是猎户,常拿着林间捕猎去市里交易,二人有个刚成年的儿子叫做二牛;另一户是离我们更远一些的王寡妇,她的丈夫在捕猎时被猛禽所伤,不治而亡,有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小女儿唤作胖丫,她平时擅做些针线活,卖到市里的绣房,才能勉强糊口。林婶和王寡妇的私交甚笃,是一对‘手帕交’,林婶时不时地送些猎来的野物给王寡妇,王寡妇也投桃报李的送些制好的衣衫。甚是和睦。
犹记得才搬来此处时,林婶看着绾绾惊叹,“好标志的姑娘”。院子外竟围绕了一圈邻里,有的带些新摘的瓜子,有的带着家里面的肉,说是要好好为新邻居接风洗尘。
趁着绾绾笑着道谢收礼物之迹,林婶、王寡妇还有几名村里的妇人又把我悄悄围起来盘问我和绾绾的关系,我挠挠烧红的耳朵,道:“‘常乐’是我未过门的媳妇。”
王寡妇突然插起腰,食指指向我的鼻子,苦口婆心道,“这么好看的小娘子,你们不会是私奔吧?”
我失笑否认,可不想认下私奔后,这娘子因爱随夫奔逃隐居的故事成为村里的谈资,然后扩散开去,于是道,“王婶子,并非如此。我和‘常乐’父母已然先去,‘常乐’想寄情山水忘忧,于是我们来到此处。”
她们又开始叽叽喳喳的探听着我和绾绾的婚期,嘱托着着,新妇要盖大红洗被、吉服,若是父母不在,倒是可以请一名老者作为媒人,像新娘子提亲,而后互换庚帖,在选一黄道吉日成婚,迎亲那日定要买些大红色的炮仗,所谓劈里啪啦,日子才能红红火火。
虽是闲聊,却是真的该为绾绾准备婚礼了,不论因果如何,我都希望能够以天地为媒,日月为证,郑重地迎娶绾绾,让她成为我的妻子。
绾绾说她想在小屋旁种一棵槐树,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于是待将小屋打理好后,想趁着这个机会下山采买树苗、为绾绾定做喜袍、买些红烛以及大红鸳鸯被,顺路遇到桂花糕亦可买些带回来,顺道还须给擎天添置些衣裳,毕竟他没带几件换洗衣物,在奔波中很多衣物都已经变得破破烂烂的。
但绾绾拉着袖子说什么都要和我一起去城里看看,于是我们一行三人浩浩汤汤向市里迈进。
互市埠中心,确是一片繁盛之景,纵横交错的竟有八条互市街,一眼望去,有卖新鲜蔬果的,魏国特产的,也有卖金银玉石,珠钗头面的……
绾绾像只小云雀盘旋在我身边,又在街上东瞧瞧西看看,生怕错过了一点新鲜玩意。一旁卖珠钗玉器的女商贩向我喊道,“小郎君,给你家娘子买个银钗和镯子吧,你看你家娘子生得这般好看,但头上素得紧,手上也没佩戴首饰,可别亏待了人家小姑娘!”
那女商贩铺子前正站着一对年轻夫妇,丈夫正给娘子带上一个银镶金的钗子,那娘子头上还着有一个步摇。我看看站在我一旁的绾绾,她正拉着我的衣袖,脸色羞赧的似有红云一般,头上确然只见乌发青丝不着修饰。
我拿起女商贩面前的紫色玉镯,那材质应是岫玉,但却透体通润,并无半点瑕疵,衬得绾绾的手若凝脂,那个蝴蝶玉簪亦甚是好看,应亦是岫玉打造,上面镶嵌这金边,金与玉的缝合处完美无缺。
采买过首饰后,女商贩又向邻街的掌柜扯着嗓门大声炫耀,“那可真是郎才女貌,那小郎君欻欻欻眼都不眨就将我这小铺子的镇店之宝给买走了,可真是宝贝他的小娘子……”。绾绾拉着我的手,头垂得更低,似乎要挂在我身上,一旁的擎天在旁边抿着嘴偷笑。后面女商贩和邻坐唠嗑的声音也渐行渐远。
这日天气颇有几分炎热,绾绾踮起脚尖为我拂去脸上的汗。我看着她莹白如玉的脖颈,乌黑及腰的青丝,那玉簪衬得她竟像神妃仙子般似要随风而去,似是想要自私地占有这仙子,我鬼神审查地凑近她的耳朵道,“绾绾,嫁给我吧。”
她的脸登时红透半边天,但眼眸中突然噙满了泪,唰唰唰地似雨般顺着眼帘而下。她哭得颤抖起来。我心中打乱,一时竟不知说什么才好,只能将她拥入怀中,轻轻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没事,没事,没事……”也不知道在对什么说没事。
许久,她在我的怀中重重地点头,热泪似涌入了我的心中,她字字句句无比清晰地说,“福安,我是愿意的,我愿意的。”
我们在街上相拥,一旁的擎天抄着手在风中凌乱,一旁的路人扭过头来看着这一对又哭又笑的情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