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绝望的是那火。
猛火油漂在水面上,遇水不灭,反而烧得更旺。落水的蛮兵想要挣扎著爬上未碎的冰面,却发现四周全是火海。
那珍贵的“女儿红”,此刻成了最好的助燃剂,带著醉人的香气,收割著廉价的生命。
这是一场盛宴。
一场冰与火、酒与血的盛宴。
站在高坡上的李牧之猛地站起身,双手死死抓著石头边缘,手背上青筋暴起。哪怕是他这种统兵十年、见惯了生死的將军,此刻也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太惨烈了。
也太壮观了。
整个黑水河变成了一口巨大的沸腾火锅。五万蛮族精锐,就像是被倒进锅里的饺子,在火海和冰水中沉浮、哀嚎、挣扎。
“射箭。”
江鼎的声音依然平淡,就像是在说“加点葱花”。
李牧之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震撼,猛地挥手。
早已埋伏在两岸芦苇盪里的五千镇北军弓弩手同时扣动了扳机。
崩!崩!崩!
漫天箭雨落下,那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些侥倖还没掉下去、正试图调转马头逃跑的蛮兵,被箭雨射成了刺蝟。
“別射马。”江鼎突然补充了一句,“马肉是好的,淹死就算了,射烂了就可惜了。”
李牧之转过头,看著这个脸庞在火光映照下忽明忽暗的年轻人。
江鼎正在擦手,似乎是刚才吃牛肉弄脏了手指。他的眼神里没有一丝杀戮带来的兴奋,只有一种看戏般的淡漠,甚至还有点……无聊?
“你……”李牧之声音有些乾涩,“这就是你说的『懒人兵法』?”
“这叫『不对称打击』。”
江鼎笑了笑,把手揣回袖子里,“將军,打仗嘛,能动脑子就別动手。您看,咱们一兵一卒没损,这一仗就打完了。剩下的,就是捞尸体、捡装备的事儿了。”
“不过……”
江鼎站起身,看著那满河的火光,嘆了口气,“可惜了那几千匹好马,全成落汤鸡了。回头得让老黄去看看,能不能救活几匹,咱们的斥候队还缺脚力呢。”
李牧之沉默了许久。
最后,他突然大笑起来。笑声豪迈,震散了周围的寒气。
“好!好一个不对称打击!好一个江鼎!”
李牧之用力拍了拍江鼎的肩膀,力道之大差点把江鼎拍趴下,“有此一役,我镇北军足以威震北境三十年!江参军,这一功,本將军亲自为你向朝廷请赏!”
请赏?
江鼎心里翻了个白眼。
他太了解那个腐朽的朝廷了。功高盖主,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对於李牧之这种手握重兵的边疆大吏来说,这一场大胜,搞不好就是催命符。
但他没说破。
现在的李牧之,还是一心报国的忠臣,有些话说了也没用,得让他自己去撞南墙。
……
半个时辰后。
战斗彻底结束。
黑水河上漂满了尸体和战马,河水被染成了诡异的暗红色。五万大军,除了后队的一小部分人见势不妙逃回了草原,剩下的三万多人,全部葬身鱼腹。
大捷。
这是大乾开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大捷。
当消息传回大营的时候,所有人都疯了。那些原本还在担惊受怕的將军们,一个个衝出营帐,看著远处还未熄灭的火光,激动得语无伦次。
只有一个人例外。
刘公公的帐篷里。
刘瑾年瘫坐在椅子上,手里捧著那只失去了美酒的空酒罈子,脸色煞白,嘴唇哆嗦著。
“贏……贏了?”
他不敢相信。那个被他视为兵痞、无赖的江鼎,真的用他的那些破烂玩意儿,不费一兵一卒灭了蛮族主力?
“公公!大喜啊公公!”
一个小太监连滚带爬地跑进来,“李將军让人送来了战利品!说是……说是赔给您的酒钱!”
“什么战利品?”刘瑾年下意识地问道。
小太监颤颤巍巍地呈上来一个托盘。
托盘上,放著一颗狰狞的人头。那人头鬚髮皆张,脖子上还掛著一串金镶玉的项炼。
“这是……金帐王庭左贤王的脑袋!”
刘瑾年嚇得手一抖,酒罈子摔在地上粉碎。
在人头旁边,还压著一张纸条。纸条上的字跡潦草而张狂,一看就是江鼎的手笔:
“酒是好酒,头是好头。这买卖,公公不亏。”
看著那张纸条,刘瑾年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衝天灵盖。
他不亏吗?
是用三十坛酒换了一个左贤王的脑袋,这份军功报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