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谁能独领风骚?
    第574章 谁能独领风骚?

    有美女要给自己按摩,曹胜当然不会拒绝。

    笑了笑,就走向姜晓霜。

    片刻后。

    他只穿著一件底裤,趴在床上,姜晓霜跪坐在他身旁,双手搓著按摩油,当真给他细细按摩。

    隨著按摩开始,曹胜鼻中渐渐传出不可描述的声音。

    京城。

    三少,坐在电脑前,双手十指如抽风一般在键盘上拼命敲击著,眼睛发亮地,码著不可描述的剧情。

    曹胜不爭月票榜了,让他看到了自己登顶起点月票总榜的机会。

    为了儘快衝上去,他决定吸收萝森作品的特点,近期多写一点不可描述的剧情,来刺激读者投票。

    原时空,他的作品就不缺这种剧情。

    准確点说,原时空从这个时代走过去的网文大神,就没有不擅长写不可描述剧情的。

    区別只在有人写的露骨,有人写得稍微含蓄一点而已。

    毕竟,这个时代网文的尺度很宽鬆。

    读者们普遍爱看不可描述的剧情。

    市场有这样的需求,写手们自然会尽力提供这方面的內容给广大读书。

    这个时期,后宫文,是网文主流。

    一对一的爱情,狗都不看。

    一个女主都没有的和尚文,基本上看不见踪影。

    电脑前,三少写得很投入,他今天已经爆更五章,共一万五千字,心里仍不满足,还想再搞一章出来。

    不得不说,他的事业心,是绝大多数人都无法比擬的。

    为了更高的成就,他可以十年如一日,天天保持万字更新,就这样,他还能抽空为新书存稿,一次次搞出“无缝对接”这种操作。

    何谓“无缝对接”?

    別的作者一本书完结后,总要休息一段时间,调整一下状態,找一下灵感,再精心准备新书。

    老书完结后,一个月內能搞出新书的,都算是勤快的。

    而三少呢?

    原时空,他每次一本老书完结的当天,甚至还没完结的时候,新书就发表出来了。

    老书与新书之间,一点间隔的时间都没有。

    最大程度地將老书的铁桿书迷,承接到新书上。

    试问:努力到他这种程度的人,在事业上,怎么可能出不了头?

    差不多时间,另一座城市。

    老猪码完今晚最后一章,此时泡在浴缸里,闭目养神。

    眼睛是闭著的,脑子却没有停。

    他在构思明天的剧情。

    今天中午,他抽空去了一趟超市,买了一大堆吃的、喝的回来,卫生纸都囤了20卷。

    他已经下定决心,这个月不拼到最后一天,绝不出大门一步。

    此时,他想的是接下来一段时间,要儘量多安排一些感人肺腑的剧情,让笔下的男主角,以及男主角麾下的军团,为了保护整个领地的百姓,而捨生忘死的战斗。

    必要的时候,可以战死几个比较出彩的配角。

    他相信只要能让读者们被感动到,读者们肯定愿意投月票。

    他打算走感人路线。

    魔都。

    郭小四端起桌上的苦咖啡,咕嚕咕嚕又喝了两大口,一点都没加的苦咖啡入喉,苦得他一张巴掌大的小脸皱成了一团。

    吃苦————

    他觉得自己这真是在吃苦。

    太苦了!

    外国人多变態啊?为什么喜欢这么苦的玩意?

    魔都这边的变態也多,喝这种苦咖啡,竟然是小资的標配,这不是钱买苦吃吗?

    他其实很不喜欢这种味道。

    但他习惯入乡隨俗。

    既然魔都这边流行喝咖啡,他就假装自己也喜欢。

    为了显示自己走在潮流的前沿,还喜欢跟人標榜自己只喝不加的拿铁。

    刚刚也就是身边没人,但凡有一个外人在,他都不会露出痛苦的表情,不仅不会露出痛苦的表情,他在人前喝这种苦咖啡,他都会露出如饮仙酿的享受表情。

    至於,身边没外人,他为什么还喝苦咖啡?

    无它!

    只为了提神。

    他和一些精力旺盛的男人不同。

    有些男人天生精力旺盛,比如身高一米九几的三少,身体倍儿棒,精力向来比常人旺盛,他的精力完全能够支撑他的事业心,想爆更就爆更,熬夜码字,完全是小意思。

    但他郭小四个头只有一米五几,长得还瘦,体重不足40公斤。

    白天码字还好,晚上熬夜码字,精力上就撑不住了。

    但他想要出人头地的决心,一点都不比三少小。

    所以,苦咖啡成了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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