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酷吏本色
臣子,岂可擅专!

    满宠作为一方封疆大吏,在执行军法或审判刑案的时候,当然有权杀人!

    可这些造反作乱之徒,是军法或刑法范围之内的情况吗?他们是造反大罪,可不是一般案件,就算他们罪该万死,杀与不杀,也得君王决断,岂容你一个地方大员擅自做主?到底是你说的算,还是我说的算?

    司马懿之所以保留了满宠的爵禄,甚至还给他升了官,是因为淮南初定,实在无人可用,除了满宠,也没有谁能替他把守晋国的南大门,纯属不得已而为之!

    正是这种不得已,更加深了司马懿对满宠的厌恶与愤恨!越权擅专,残忍杀戮这两条罪名,已被司马懿记录在案,只是引而不发,早晚有一天,东窗事发,新账老账一起算,就该轮到满宠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