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善后
    询问笔录

    地点:京市第一人民医院333號病房

    侦查员:厉流錚(警號440305991)

    被讯问人:江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你有权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权核对笔录並要求修改,有权申请迴避。

    ......

    问:以上诉讼权利和义务听清楚没有?

    答:清楚。

    问:我们达到东滩码头后,在现场发现两具尸体,经核查,死者为林孝远和他的前妻屈心莲,你陷入昏迷。请你如实交待这起案情的经过。

    答:那天,屈心莲让我到东滩码头,拿六百万给她。我去了之后看见她跟一个男人在推搡。我当时就想走了,但不小心发出声音,接著我就被发现了,那个男人看见我手里提的包,开枪打了我,然后抢走了包。

    问:那个男人是林孝远吗?

    答:我后来才看清是林孝远。

    问:你和屈心莲是什么关係?她为什么问你要钱?

    答:我和她没有关係。我被她勒索。她说如果我不听话,就会一直纠缠我让我无法正常生活....她前几天刚去我公司闹过。

    问:她用什么勒索你?

    答:我不想说。

    问:请继续。

    答:屈心莲看见林孝远抢走了钱,扑过来抢,两人打斗,但屈心莲打不过林孝远,然后我就听见一声枪响,林孝远倒在船上。

    问:你看见了屈心莲开枪?

    答:太黑了,而且我当时伤口很疼,只看见林孝远倒下后,屈心莲拿著枪对著他,船上没有別人了,那就是她开的枪吧?

    问:请继续。

    答:我很害怕,我知道她不会放过我,所以我趁她还在愣神的时候,衝过去想抢她的枪。我能感觉到她一直在使劲想把枪口对准我,我拼命想要掰开她的手,然后枪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响了,之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问:你之前为什么不立刻报警?

    答:我没有机会。

    问:屈心莲对你有杀机吗?

    答:我认为有。她在我公司闹的时候,放话说要杀了我,当时的保安也听见了。屈心莲觉得是我插足了她女儿的情感关係。我只想儘快用钱息事寧人。

    问:屈心莲和林孝远的关係怎么样?

    答:我以前在他们家里做过保姆,只知道他们总是吵架,林孝远会打屈心莲,后来离婚的时候,听说屈心莲是净身出户。

    问:我们在船上只找到六十万,和你说的六百万不符。

    答:我根本没有那么多钱,所以在现金最下面装了砖头,希望这样可以骗过屈心莲。

    问:她发现了吗?

    答:没来得及。因为林孝远把钱抢过去了。

    问:你和林孝远是否有过节?

    答:没什么,就是前任僱主,接触不多。

    问:他看见你的第一反应为什么是向你开枪?

    答:我不知道。

    问:屈心莲的枪是哪来的?

    答:警官,我想这是你们要调查的。

    问:你以上说的全部属实吗?

    答:是。

    问: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答:没有。

    问:请核对一下笔录。

    答:没问题。

    问:在这里签字。

    答:好。

    侦查员签名:厉流錚

    -

    医院走廊。

    警员小林跑过来,喊了声:“狗哥,查到了。”

    一个身高接近一米九、寸头、身材健硕、眉眼英气的男人转过身。

    他穿著黑色夹克,左边眉尾处有个浅短的疤,乍一看像断眉。

    厉流錚站在走廊上,挺拔的身影像一道分割线,將明与暗切割成涇渭分明的两面。

    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往病房里看了一眼,然后带小林走到楼下抽菸。

    小林匯报:

    “我去看了摩根的监控,监控里屈心莲情绪激动,还对被害人动了手。我又盘问了保安和摩根的员工,確实和被害人说的一致,屈心莲曾扬言要杀了江夕。”

    “她跑到被害人单位说人家是小三,她的同事说被害人第二天就没再来上班了。”

    厉流錚弹了弹菸灰,耷拉著眼皮,深邃的眼窝衬得他整个人更加冷峻。

    “案子还没定性,就一口一个被害人?”

    小林挠头:

    “啊?多明显啊,林孝远是逃犯,需要钱跑路,屈心莲就来勒索江夕。结果两人为了钱狗咬狗,江小姐侥倖逃脱,不是被害人是什么?”

    厉流錚没吭声。

    小林虽然疑惑,但一向信任厉流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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