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霞如同燃烧的火焰,瑰丽无比。
陆华说的那家五星级酒店位於喀什最繁华的地段,鎏金的招牌在余暉中闪闪发亮,门口的侍者穿著笔挺的制服,戴著雪白的手套,恭敬地为每一位客人拉开车门。
“妹夫,这边请!”
陆华一见到我就挺直了腰板,声音洪亮得生怕別人听不见。
他今天特意换了身阿玛尼西装,头髮梳得油亮,苍蝇落上去都得打滑,手腕上那块劳力士金表在水晶灯的照耀下格外刺眼——想必是为了撑场面,特意从某个朋友那里借来的。
包厢里已经坐了几个人。
陆华的女朋友简灩果然如他所说,生得极为漂亮,一袭红色吊带裙衬得肌肤胜雪,长髮捲曲地披在肩上,眉眼间带著几分娇俏,只是看我的眼神里,藏著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像是在评估我这个“寻宝人”配不配得上她的“豪门”男友。
旁边还坐著三个年轻男人,个个打扮得里胡哨,头髮染得五顏六色,脖子上掛著粗金链。
“来,介绍一下,这是我妹夫,王老六,职业寻宝人,本事大得很!”陆华拍著我的肩膀,语气夸张得像是在吆喝,“这几位是我铁哥们,张磊、赵鹏、孙浩,都是咱喀什地面上的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