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人太多,可他们可用的云梯却太少,使得每架云梯下面,此时都排着一大堆的匪兵。
陈明悟身上穿着一件铜泡钉甲,头上扣着顶八瓣明盔,那壮实的身材,配上铁盔甲,让他显得更加的威武。
陈明悟是去年李子霄北征鞑子归来时,他慕名而来加入白龙军的。
随后,他凭借出色的武艺,还识文断字,得到上级的赏识,此时已经晋升为一名伍长,手下掌管着十几个精锐白龙军。
他脚踩着一双牛皮靴,手里拎着两把双刃战斧。
腰里还插着一把腰刀,背上背着一把双手大刀,一侧双插里,还插着一把梢弓和一袋大箭,简直就是全副武装。
他手里的那两把斧头,早已经磨的锋利无比,这是精铁打造的钢斧,锋利无匹,斧头两面开刃,各重五斤。
这般沉重的斧头,一般人得双手持拿,可他却一手持了一把,可见他的力气多大。
陈明悟不仅武艺精湛,就连箭术也很好,他便被分到了‘虎贲营’,留守汝州城后,戚威更是组建了突击队。
他们的认为很简单,就是在战斗打响之后,那有危机便补上那里,那些需要支援去那里,如果敌人攻上来城,他们就要将其迎头赶下去。
可以说,能够入选突击队员的,全都是精锐中的精锐,进攻他们要冲在最前面,防守也要随时补充到敌人最多的地方。
陈明悟手下的十二名士卒,一个个也全都是被精挑细选出来的,个个武艺高强,勇猛善战。
“伍长,乱匪们就要上来了,怎么还不开打?”
这个时候,陈明悟旁边的一个士卒,此时背靠着城垛,坐在地上,静静的等待着命令。
他们靠着城垛,能够清楚的听到,搭在墙上的云梯,不时与城墙碰撞的声音,那是乱匪们踩着云梯攀墙的动静。
听着那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近,众多白龙军士卒也握紧了手里的刀枪。
“急什么,乱匪多得是,到会有你砍的。”
陈明悟舔了舔嘴唇,他对于即将到来的战斗没有紧张,没有畏惧,只有期待。
虽然眼下杀死一个乱匪,已经没有像去年白龙军规定的,杀死一个真鞑子赏二十两银子的重赏了。
毕竟这些乱匪,怎么也不能和那些精锐鞑子相比,可杀死匪兵多了,一样还有赏赐。
而且对于他们这种军官来说,更重要的是积累功绩,积累资历,争取荣誉,那是未来他们晋升的主要参考。
战斗,他渴望战斗。
他迫切希望建功立业,重振他陈家门楣,洗刷他祖父的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