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来了乡场便先去了乡政府的门卫室,熟门熟路地向门卫大爷打招呼,顺手放下手里归还的报纸杂志,然后伸手去拿柜架上捆扎好的新报纸杂志。
门卫大爷已经很努力给曾明凤递眼色了,奈何曾明凤冷得大脑有点短路,没看懂。
一只白皙细腻、暗带香气的手按到了曾明凤粗糙干裂、长着冻疮的手。
曾明凤疼得嘶了一声,那白皙细腻的手顿了顿,赶紧放松,却没有放开。
“你就是曾明凤?”
如同白霜冷风般的声音传来,每个字都透露出浓浓的审视和戒备。
曾明凤抬头一看,好漂亮的姑娘!
对面的人有着一双斜飞入鬓的眉,和同样微微上翘的微眯双眼,肤色白皙细腻,高鼻小嘴,一看就是从未干过农活的城里姑娘。
两手之间,她能感受到对方细腻温暖的肌肤涂着护手霜,空气中也有甜甜的香味,真好闻!
一般来说,来路不明的女孩子突然有了敌意!曾明凤脑袋里飞速运转,她瞥了一眼略显尴尬的门卫大爷,瞬间有了猜测。
多半……跟江云川有关。
“对,我是曾明凤。你好啊同志,要握手吗?请问你是?”
曾明凤不卑不亢地承认并反问,甚至反手给这漂亮姑娘一个友好的握手。
顺便蹭点护手霜!
那漂亮姑娘没想到曾明凤这般反应,过于利落大方了,对方一脸笑眯眯的样子让她更加戒备。
顺着曾明凤的动作握手,她再次放松了力道,因为曾明凤手上的冻疮太大太多了,不知道会不会弄痛……哼,冻疮那么恶心的东西,她才不要使劲握呢!
“你好,我叫吴爱娇。”
吴爱娇抬起下巴,骄傲地回答,同时心中暗自比较,这曾明凤虽然是个农村女孩,手糙得很,脸也冻得发红起皮,但看起来长得端庄明媚,性格颇为大气……不行,还是要重点防御!
曾明凤微笑着等着吴爱娇继续说话,她们二人八竿子打不着的萍水相逢,必有后话。
果然,吴爱娇顿了一会儿后,主动出击,“云川哥下村去了,他让我帮忙把这杂志文件放门口,说是有个叫曾明凤的要来拿。我好奇,就在这等着。”
曾明凤点头,神色如常,“那真是感谢你了。”
说得就跟江云川下村不是从这大门走的一样,还得让你专门来放一趟。
吴爱娇等了一会儿,也没见曾明凤问自己和江云川是什么关系,她莫名地有些尴尬,只能没话找话:
“你多大了啊?做什么的?谈对象了吗?”
曾明凤心中觉得好笑,她算是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看来是江云川的追求者,暂时没追到那种,不然肯定要自我介绍自己是江云川对象。
曾明凤清了清嗓子,回答,“我马上就19岁了,在曾沟村的村小当幼儿班代课老师,你看我这手上全是冻疮,这都是天天给孩子们洗尿裤子冻的。对象还没找到合适的,我暂时不急这个,你呢?你多大呀?做什么的?谈对象了吗?”
吴爱娇听曾明凤的回答和反问,心里直打鼓,她把下巴再抬了抬,“我18岁,在县妇联工作,我,快谈对象了。”
说着说着,吴爱娇觉得自己有点心虚,忍不住又抬了抬下巴,“我,我家说,谈对象要门当户对,要实力匹配,要相互欣赏,要势均力敌……”
曾明凤被吴爱娇那副骄傲的小模样逗笑了,尤其是那抬下巴的小动作,看起来颇为有趣。
这也算是梅开二度吧,曾明凤想起陈红梅那对,再看吴爱娇,笑着祝福:
“那祝你早日成功,追到心上人!报纸我拿走了啊,谢谢你。”
说完,曾明凤主动握了握吴爱娇的手,上下其手地再蹭了点的护手霜,转身走了。
留下吴爱娇风中凌乱,一时间不知道这曾明凤到底是在真诚祝福,还是装疯卖傻,但她这辈子第一次被人把双手团着握了一遍,真是从未见过如此豪迈的握手礼。
吴爱娇忍不住伸头去看曾明凤的背影,却见着曾明凤走出去之后在搓手,还闻了下,她突然闹了个脸红!
这曾明凤,好讨厌!竟蹭她的护手霜!
第一次见这么不要脸的品种,有点介意!
*
吴爱娇的出现,让曾明凤整个过年都不敢再去找江云川。
她只敢去找放暑假的陈红梅,给红梅父母送去拜年礼物,又收获了陈叔叔借给她的许多书籍。
当然,曾明凤少不了要在红梅家歇息,俩闺蜜睡在一个被窝里分享彼此的生活。
红梅和张茂森是异地恋,一个去了外省读大学,一个就在乐山地区读技工学校,两人都是靠书信往来,假期才见了几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