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失去生育权的倭国男性
、融入上国最直接的途径。只要通过汉语水平四级考试,并且在“帝国奋斗史”和“忠诚明皇”这两门核心课程中取得合格成绩,她们便有机会获得梦寐以求的大明国籍。

    当然,若是实在天资愚钝,考不过这些科目,她们也还有另一条路可走——嫁给大明男子。

    只不过,通过这种方式,她们最多只能获得外籍百姓的永久居住权。

    这永久居住权与正式的大明国籍相比,其含金量自然是天差地别。最直观的体现便在于,拥有永居权的女子及其后代,将无法参加大明朝廷的科举考试,无法在官场上谋得一官半职,上升之路几乎被堵死。

    正因如此,那些对未来抱有更高期望、希望自己以及子孙后代能更有前途的萨摩藩女性们,才会那般废寝忘食地埋头苦学汉语,钻研大明典籍。

    她们的目标不仅仅是嫁给大明男子,更是要堂堂正正地获得大明国籍,成为真正的“明人”。

    至于倭国的男人们?

    呵,不论如何,他们都早已不在这些萨摩藩女性的择偶范围之内了。

    大明最新颁布的《外籍人口管理条例》规定:

    所有外籍男性,除非特许,否则只能从事服务业、采矿业、一线制造业等被视为“低端”的苦力行业,或是选择加入大明外籍军团及各藩属仆从军服兵役。

    所有外籍男性不得擅自与大明女性进行非必要的接触,更不许有任何逾越礼法的举动。违者,将受到严厉惩处!

    情节轻微者,如言语调戏、举止轻浮,折杖二十,配役五年,

    情节一般者,如死缠烂打、动手动脚,折杖三十,配役十年,

    情节严重者,如造成不良影响、败坏女性声誉,折杖五十,配役二十年,

    情节特别严重,例如涉及强迫、伤害等恶性事件,折杖五十,物理阉割,并配役终身。

    与此同时,大明律法却又出人意料地承认了侍妾的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并且明确规定,侍妾所出的子女,同样享有法定的财产继承权,即便其生母仅拥有永久居住权,亦受此法保护。

    这两相对比之下,倭国男子的处境便显得尤为凄惨,几乎等同于被间接剥夺了繁衍后代的权利。

    毕竟,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稍有头脑的倭国女性都会做出最明智的选择:哪怕是嫁给一个普通的大明男子做妾,其生活保障和子女前程,也远比嫁给一个前途黯淡的倭国男子当正室要强出千百倍。

    而那些备受歧视的倭国男子,想要改变自身命运,摆脱这种近乎屈辱的社会底层地位,唯一的出路,便是加入萨摩藩仆从军或是更为精锐的大明外籍军团,用至少三年的浴血厮杀去博取一个获得大明国籍的机会。

    当然,即便他们侥幸从尸山血海中活过了三年,然后又成功拿到了那张宝贵的国籍文书,明面上他们将享有与其他大明公民同等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时候他们仍然会受到各种明里暗里的区别对待。

    譬如,在竞争激烈的公务员选拔面试中,一个有着“倭籍”履历的候选人,想要脱颖而出,无疑需要付出比旁人更多的努力,甚至往往是徒劳无功……

    或许有人会质疑,如此赤裸裸地搞双重标准,这般苛刻地对待倭国男性,难道就不怕激起大规模的叛乱吗?

    事实上,这套新律法在萨摩藩推行之初,也确实引发了不少倭国男子的激烈反抗。

    但朱大皇帝在乎吗?

    双重标准?没错,朕就是明目张胆地搞双重标准!至于倭国人会不会叛乱?

    朕唯一担心的,只是这片土地上活着的倭国男人,数量太多了些。

    若是他们能“识趣”地多死一些,朕倒也乐见其成。

    ……

    岛津彩香对身旁侍女的絮叨只是微微颔首,并未多言。

    她的目光,既没有停留在远处那巍峨如山峦般的皇城城墙上,也没有过多关注那些举止夸张、服饰怪异的红毛蛮夷。

    此刻,她的全部注意力,都悄然落在了不远处另外两道同样以薄纱遮面的年轻女子身影之上。

    那两名女子,一者年长,身姿略显丰腴,一者年幼,尚带着几分青涩稚嫩,但眉宇间的神韵却惊人地相似,显然是一对姐妹。

    再观其服饰,宽袍大袖,素雅清淡,似乎是……朝鲜人的装束。

    岛津彩香薄纱遮挡下的面容露出一丝忧色。

    她大概猜到了这些朝鲜人的打算了,因为她此行的目的也是如此。

    一想到这还未真正踏入大明皇帝的后宫,便已凭空多出了两个容貌、气质皆不俗的潜在对手,再联想到历史上朝鲜与倭国之间那错综复杂得恩怨,岛津彩香便不由得感到一阵心悸。

    若是这两人也得幸被选入宫中,那么今后那深宫内院的日子,恐怕未必会如想象中那般轻松……

    其实,这完全是岛津彩香多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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