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第七篇 神奇的魔术师
    梁州,郊外

    7-62 马车车厢(日,内)

    人物:张正清、洛宁

    洛宁一觉醒来,伸了个懒腰。

    洛宁:怎么还没到呀?

    张正清:你的肚子饿不饿?

    洛宁:咦,也是啊!张大哥,咱们上哪儿吃午饭呀?

    张正清:(白了她一眼)一路上只知道吃和睡,跟马戏团里的动物有何分别?

    洛宁:你要是觉得不妥,一会儿我吃饭的时候,你在旁边看着呗。

    张正清:我都没吃,你敢动筷子?

    洛宁:我可以用手。

    张正清:行呀!以后你跟我一起吃饭的时候,别再用筷子了,全用手去抓吧!

    洛宁:(撅起嘴)张大哥,你既然这么讨厌我,还让我来干嘛?

    张正清:我若不带上你,谁知道我不在的这几日,你又会给谁打工?

    洛宁:要不你去跟翡翠打一架,谁赢了我听谁的。

    张正清:要是谁都没赢呢?

    洛宁:那你俩就听我的呗!

    张正清:(瞪了她一眼)做梦!哼!

    7-63 客栈(日,内)

    人物:张正清、洛宁

    张正清和洛宁在路边的客栈里吃午饭。

    洛宁:张大哥,演出团的案子,之前你不是说不管吗?怎么这会儿又想管了?

    张正清:那些人滞留在本地,一桩事接着一桩事,想想都觉得心烦。我这次去,也没打算接手,不过是督促一下他们,让他们早点儿把案子给结了,免得越闹越大。

    洛宁:之前的那个案子,熊大人不是说了是一场意外吗?为何迟迟未能结案?

    张正清:因为赔偿金的事,双方都不肯让步,所以一拖再拖。

    洛宁:怎么了?

    张正清:演出团的那个薛老板,虽然答应支付死者的丧葬费,却又嫌死者家属开出的价码太高,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降低赔偿额。除此外,那些伤者的医药费,他也不肯支付,理由是那些人之所以受伤,不是因为遭大象踩踏的缘故,而是因为竞技场的门太窄了,换言之,如果当初竞技场的门能够修得宽一点儿,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而作为场地的租用者,门不是他修的,自然也不该由他来赔。

    洛宁:说得挺在理。竞技场的门是谁修的?

    张正清:官府。

    洛宁:(忍不住笑了)这么说,他是想让你来赔了?

    张正清:哼,若不是看在他是外国人的份上,我早就办他了!

    洛宁:张大哥,我在你眼里,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呀?

    张正清:你若不犯事,是哪一国的都无所谓;但你若犯了事,甭管是哪一国的,都归我管!

    洛宁:唉,真霸道!你在薛老板面前,敢说这个话吗?

    张正清:小鬼,我之所以没有办他,不是因为不敢。如今他在咱们的地盘上,是去是留,都由不得他。你别看他现在嘴挺硬,等过段日子之后,自然就老实了。

    洛宁:这可不好说。

    张正清:什么意思?

    洛宁:前阵子因为大象的事,我跟他打过一回交道,发现他这个人,把钱看得比命更重。虽然被寒冰整得七荤八素,但在大象的卖价上,分文都不肯少。

    张正清:这样才好办呢!赔偿金一日未付,演出就不能继续,他越是想赚钱,我就越是让他赚不到钱,什么时候把钱赔了,什么时候我再放他们走。哼!

    梁州,茂源城

    7-64 县衙,议事厅(日,内)

    人物:张正清、洛宁、熊知县

    张正清带着洛宁来到县衙,却听熊知县说,凶手已经落网。

    张正清:你说你们已经抓到了凶手?

    熊知县:回大人,正是。

    张正清:是谁?

    熊知县:回大人,是演出团的老板薛汉。

    洛宁:(吃惊)薛老板?怎么会是他?

    熊知县:起初我们并没有怀疑到他的头上,直到在死者的帐篷里发现了一个箱子。

    张正清:什么箱子?

    熊知县:一个装满了女人用过的物品的箱子。

    洛宁:女人用过的物品?什么意思?

    熊知县:有女人的肚兜、亵裤、汗巾等等。

    洛宁:全是贴身的衣物。死者有家室吗?

    熊知县:没有。

    洛宁:既然没有家室,这些东西又从何而来?噢,我明白了,他肯定是有这方面的癖好!有些男人就爱搜集这个,还时不时地拿出来穿在身上,幻想自己变成了一个大美女!

    张正清:谁告诉你的?

    洛宁:欧阳兰兰呀!

    张正清:(白了她一眼)以后你还是离她远点儿!(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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