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惠顾。」
坎贝尔的声音还飘在冷风里。
林万盛看了一眼表。
距离刚才达成协议,才过了8分钟。
按照六分钟一个计费单位的行规。
这钱花得太快了。
「等等。」
林万盛叫住了准备离开的坎贝尔。
「既然已经开始计费了。」
他转过身,冲著不远处的进攻锋线群大喊了一声。
「李伟!过来!」
听到队长的召唤。
正在和加文比划肌肉维度的大个子,立刻停下了动作。
他像是一辆卸了货的重卡,迈著沉重的步伐,屁颠屁颠地小跑了过来。
地面的震动传到了坎贝尔的脚下。
「第一次合作。」
林万盛指了指跑过来的李伟,对著坎贝尔说道。
「0.2个单位还有几分钟————还有一个别的问题。我们队的李伟。进攻组的。」
坎贝尔挑了挑眉,看著那个越来越近的庞然大物。
「我知道他。」
坎贝尔的目光在李伟那惊人的身板上扫了一圈。
「东河高中的东方小巨人。」
「会念中文咒语的那个进攻截锋。」
旁边的艾弗里听到咒语两个字,尴尬地扣了扣鼻子。
「盛哥!」
李伟跑到了跟前,一个急刹车。
他看了一眼气场强大的坎贝尔,又看了一眼林万盛,脸上挂著憨厚的笑。
「啥事啊?」
林万盛指了指坎贝尔。
「这是坎贝尔律师。」
「律师好,律师好。」
「说正事。」
林万盛打断了寒暄。
「我们这边有位学生,需要去他家借宿一段时间,我好像记得有条法律,但是有点想不起来了。」
坎贝尔突然插话。
「房子是你名下的?还是租的?」
「买的。」李伟老实回答,「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我妈的名字。但我妈在国内,平时就我一个人住。」
坎贝尔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
她没有说话。
而是直接从铂金包里掏出了小本子和钢笔。
「李先生。」
坎贝尔的声音变成了那种在法庭上才有的冷静。
「虽然你是出于好心。」
「但是作为律师,我必须提醒你。」
「在纽约市,尤其是曼哈顿。」
「好心往往是最昂贵的。」
她刷刷地在纸上写著什么。
「你知道什么是租客权利吗?」
李伟茫然地摇了摇头。
「在纽约。」
坎贝尔停下笔,看著李伟的眼睛。
「如果一个人,在你的房子里连续居住超过30天。」
「不管他有没有签合同,有没有交房租,甚至不管你是邀请他来的,还是他自己闯进来的。」
「他在法律上,就自动成为了租客。」
李伟瞪大了眼睛。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
坎贝尔冷笑了一声。
「如果在第31天,你不想让她住了,或者你想让她搬走。」
「你不能换锁,不能断水断电,不能把她的行李扔出去。」
「那样做,你是违法的。警察会来抓你。」
「你必须去房屋法庭起诉驱逐。」
「在纽约,这个流程,起码要走六个月到一年。」
「在这期间。」
坎贝尔指了指李伟。
「她可以合法地住在你家,用你的暖气,睡你的床,而且一分钱都不用付。」
「而你,作为房主,还得负责修马桶。」
李伟的脸色白了。
他只是想帮个忙。
没想过会把自己的房子搭进去。
「可是————卡洛琳应该不是什么坏人吧————」李伟结结巴巴地辩解,「我们是队友的朋友————」
「法官不看人品。」
林万盛在旁边补了一刀。
「法官只看证据。」
「所以。」
林万盛看向坎贝尔。
「我们需要一个防火墙。」
坎贝尔赞赏地看了一眼林万盛。
她撕下那张纸,递给李伟。
「这是一份简易的特许居住协议。」
「这上面明确规定了,她只是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