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记得那个孩子。
小五,是他带过最让人省心,却也最让人心底发毛的孩子。
他听话懂事得过分。让他待在角落,他能一动不动直到天黑;让他不要出声,他连呼吸都会刻意收敛。
在旁人眼中是乖巧,庄角却从中品出一种冷静到近乎冷血的克制。而这份异于常人的“懂事”,恰恰成了司如镜手中最好用的筹码。
那是司如镜自认最成功的一桩“买卖”。
他佯装重伤濒死,躺在床上气息奄奄地告诉小五,唯有将他卖给路过的贵人,才能换得救命丹药。
小五听完,既没惶恐,也不质疑,只是静静点了点头,说:“好。”
可能他答应得太干脆,司如镜怕他中途反悔,又私下找人打断他几根肋骨。
事后,司如镜得意地吹嘘,说买他的小姑娘心软,见他一身的伤,竟多给了两成价钱。
末了,感慨了一句,“可惜不在澜汐城,他也只能有这点用。”
可庄角觉得不安。
他忘不了那孩子点头时过分的平静,忘不了他断骨时眼底一片死寂,更忘不了他被带走前,忽然仰起脸问了自己一句:
“我走了,父亲的‘病’……就能好了吧?”
庄角当时没有作声,只点了点头。
那孩子便不再多问,转而望向窗外,像是自语般低声道:
“那就好。等我回来。”
——等我回来。
当年只当是孩童痴语,如今站在这动荡盛宴之中,庄角才悚然惊觉,那或许是一句蛰伏了百年的……预言。
透过人群,他看向了台上的詹楚楚。
隆重装扮的小女孩也看到了他,露出可爱的笑,唇瓣微动,无声地说着什么。
庄角一怔,还没反应过来——
“轰隆!”
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猝然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