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女啊!要不多给点?这点钱够干啥?”
明月“啪!”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
“钱钱钱,你就知道钱,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物质?”
“家里有吃有喝还有住,要钱做什么?”
“该不会是想找个后娘回来,跟你一起挨打吧?爹,我劝你做个人。”
明月翘着脚丫子,小手指头灵活地把钱卷成一卷,塞进贴身的小口袋里,拍了拍,确保稳妥。
妥妥一副小财迷样。
胡国强都无语了,苍天啊!到底是谁不做人呀?
明月可不管他的小情绪,拿了钱就下馆子去了。
生活,就得这么有滋有味。
等到1977年,高考恢复了,明月拍拍屁股就上大学去了。
嘻嘻!她这年龄正好,稍微拖一下,连下乡都不用。
至于亲爹?
咱明月说到做到,给他下点药中风了,后半辈子只能瘫在床上了。
身为好闺女,咱自然是不能抛弃亲爹。
所以她请了个脾气不好的大婶,专门照顾胡国强的饮食起居。
三天两头一顿打,吃喝拉撒全一窝。
怎么不算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呢!
大学,她学的自然还是医学。
反正咱不缺钱,主打一个快乐。
她是一个立志要成为一代“毒师”的女人,请相信她,学海无涯,永无止境。
等到1985年,有一天,她在路上看见了个卖衣服的女人。
墨镜往下撇了撇。
嘿!可不就是陆明珠嘛。
只是眼前的她,与十几年前判若两人,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
若与明月站在一起,看上去大了只怕十几岁,可不止六岁的差距。
明月穿着时兴的花衬衫和喇叭裤,鼻梁上架着副蛤蟆镜,一头烫卷的长发随意披散,慵懒又时髦。
她就站在她面前,你看她有几分像从前?
“小姑娘,要买这衣服吗?好看得呢。”
明月冲她笑了笑就走了,回头她就找人把陆明珠的摊子给砸了。
想做风口上的猪?
也得问问她同意不同意。
嘿嘿!不让她过好日子?
陆明珠这辈子都别想过上好日子了,就等着穷困潦倒吧!
她就是这么记仇。
这一辈子明月都没有结婚,等到老了,就把所有钱换成黄金,或者物资收进空间。
反正没有任何人可以占到她的便宜,咱死也得带进棺材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