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年代文里的真假千金(完)
  “闺女啊!要不多给点?这点钱够干啥?”

    明月“啪!”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

    “钱钱钱,你就知道钱,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物质?”

    “家里有吃有喝还有住,要钱做什么?”

    “该不会是想找个后娘回来,跟你一起挨打吧?爹,我劝你做个人。”

    明月翘着脚丫子,小手指头灵活地把钱卷成一卷,塞进贴身的小口袋里,拍了拍,确保稳妥。

    妥妥一副小财迷样。

    胡国强都无语了,苍天啊!到底是谁不做人呀?

    明月可不管他的小情绪,拿了钱就下馆子去了。

    生活,就得这么有滋有味。

    等到1977年,高考恢复了,明月拍拍屁股就上大学去了。

    嘻嘻!她这年龄正好,稍微拖一下,连下乡都不用。

    至于亲爹?

    咱明月说到做到,给他下点药中风了,后半辈子只能瘫在床上了。

    身为好闺女,咱自然是不能抛弃亲爹。

    所以她请了个脾气不好的大婶,专门照顾胡国强的饮食起居。

    三天两头一顿打,吃喝拉撒全一窝。

    怎么不算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呢!

    大学,她学的自然还是医学。

    反正咱不缺钱,主打一个快乐。

    她是一个立志要成为一代“毒师”的女人,请相信她,学海无涯,永无止境。

    等到1985年,有一天,她在路上看见了个卖衣服的女人。

    墨镜往下撇了撇。

    嘿!可不就是陆明珠嘛。

    只是眼前的她,与十几年前判若两人,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

    若与明月站在一起,看上去大了只怕十几岁,可不止六岁的差距。

    明月穿着时兴的花衬衫和喇叭裤,鼻梁上架着副蛤蟆镜,一头烫卷的长发随意披散,慵懒又时髦。

    她就站在她面前,你看她有几分像从前?

    “小姑娘,要买这衣服吗?好看得呢。”

    明月冲她笑了笑就走了,回头她就找人把陆明珠的摊子给砸了。

    想做风口上的猪?

    也得问问她同意不同意。

    嘿嘿!不让她过好日子?

    陆明珠这辈子都别想过上好日子了,就等着穷困潦倒吧!

    她就是这么记仇。

    这一辈子明月都没有结婚,等到老了,就把所有钱换成黄金,或者物资收进空间。

    反正没有任何人可以占到她的便宜,咱死也得带进棺材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