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毫不将她这个公主放在眼里。
由于驸马纳妾需要公主同意,这才出现了刚才一幕。
原主性子懦弱,又不受宠,只能忍气吞声,日日以泪洗面。
她虽不爱驸马,却也无法忍受被刘文旭羞辱。
今日,刘文旭又带回一个青楼女子,要纳为妾室。
原主不过劝了一句“有失体统”,便惹得他勃然大怒,抬手就要打她。
只是不知为何,本应死去的周明月,却穿到了原主身上。
原主也叫周明月,只是此明月非彼明月。
她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周明月。
一个连犯十七桩命案,被判执行死刑的周明月。
人称“血色玫瑰”的连环杀手。
明月并不是一个天生冷血,以猎杀为乐的毒妇,她也不过是一个为情所伤的女人罢了。
她也曾有过天真烂漫的少女时光。
那年,她二十岁,爱上了一个温润如玉,看上去文质彬彬的男人。
那人眉眼常含着笑意,总爱为她洗手做羹汤。
他说他爱她,他会一生一世对她好。
她信了。
可男人的承诺,从来都是说的时候惊天动地,兑现的时候苍白无力。
她满怀期待嫁给了他。
年少时我们总憧憬爱情,但爱情从来不是生活的唯一。
婚后丈夫迅速变脸,从温柔小意,到试图PUA她,精神控制她。
妄图让她成为他的附属品。
呵呵!辜负真心的人,要万劫不复呢。
她承认她爱他,但从来不耽误她送他下地狱呀!
离婚?不可能,她只想丧偶。
丈夫死了,死在了她最爱他的那一年,他会永远活在她心里的。
消失的他,也只能是“他”。
把爱封在心底,把他封进墙里,这才是我们最好的爱情。
她天生没有共情别人的能力,既然理解不了男人,那就走男人的路,让男人只能走黄泉路。
后来,她开始疯狂谈恋爱。
莞莞类卿!
她爱他,她找的每一个人,都那么像他,一样自私自利,一样满嘴谎言。
原来!
男人,真的做不到永远只爱一个人。
欺她?骗她?辱她?
那她就将他们一一做成标本。
十六场恋爱,十六个男人,十六个犯案现场。(反讽听不懂???)
男人啊,只有嘎了才会听话。
她这个该死的恋爱脑啊!
在最后一次犯案后,终于落网了。
当真是遗憾啊!
这恋爱——
她表示,其实她还能谈,她爱谈。
没想到再一睁眼,她成了周国的周明月,这个在历史上并没有出现的朝代。
好像也不错。
她似乎又能重新来过...
(我是真的无语了,我写的天生恶女,你们骂反社,找个理由吧,你们又觉得还不如天恶,怎么写你们都有理由。)
(还有看不懂恋爱脑这个梗的,拜托你搞清楚,我写的意思难道是真恋爱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