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我在大奴湖当光头强那些天
    “嘭嘭嘭。”

    下午,陈野带着弓箭和斧头又跑到小木屋建造地那边去了,目的嘛,自然是砍树了。

    接下来一段时间,他的任务都是砍树,没办法,这是必须要做的事情,想要建造一个能在冬天保暖的永久庇护所,那肯定是不能偷工减料的。

    所以陈野选择的木头都是比他大腿还粗的木头,一天忙活下来能砍个十一二根都很不错了。

    当然,砍树的数量肯定是会随着时间增加的,毕竟砍的树越多,陈野的伐木技能等级就越高,而等级越高,陈野就更加的了解砍树,效率自然就快了。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陈野就开始了重复的生活。

    早上起床,生火,喂阿玛特拉斯和火焰,接着拿着斧头和弓箭直奔乔木林那边。

    一直忙活到中午回来,接着做午饭,喂阿玛特拉斯和火焰,休息,然后又直奔乔木林那边。

    傍晚回家,做晚饭,喂阿玛特拉斯和火焰,然后睡大觉。

    这就是陈野目前一天的生活了。

    不得不说,非常的规律,比其他选手好多了。

    这就是食物充足带来的好处,根本不需要担心饿肚子问题,只需要专心建造永久庇护所,为冬天的生存做准备就好了。

    而相较于陈野的安稳生活,其他选手就比较惨了,很多选手是没有陈野这种运气加实力的。

    他们很多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想要建造永久庇护所都没有那个力气。

    毕竟饭都吃不饱,谈何建造永久庇护所呢。

    他们每天想的事情不是怎么建造永久庇护所,而是如何寻找食物。

    当然,也是有和陈野实力和运气差不多的选手的。

    比如说那些个顶级选手。

    他们的食物虽然不像陈野这般多,但也都是有储备的,能吃个四五天的样子,也都是在建造永久庇护所。

    比如说德爷,钓上来好几条大鱼,根本就不愁吃的。

    而且德爷还发挥了他那强大的挨饿技能,在一天只吃一顿的情况下,建造永久庇护所建造的飞起。

    贝爷也是不遑多让,他射杀了好几只雪兔,每天都有大餐吃,而且永久庇护所已经有雏形出来了。

    杰瑞米瓦德就不用多说了,这位钓神每天都去钓鱼,很少有空军的时候,食物也不是太缺。

    还有和陈野差不多年纪的李阳,这家伙实力确实不错,称得上最大黑马,他广撒网,拿铁丝线布置了非常多的套索陷阱,也是收获颇丰,基本每天都有肉吃。

    但要说最接近陈野的,还是猎人乔希,这家伙刚开始的时候就想着搞一头大型动物,将短期内的食物问题给彻底解决。

    所以他没有建造临时庇护所,转而背着装备寻找大型动物的痕迹,晚上就随便找个地方,生一堆火,饿了就找一些浆果来吃。

    没想到还真让他给找到了,在第三天早上的时候,他跟着一直追踪的足迹,找到了一群驯鹿,最后成功射杀了一只驯鹿,而且是一只公驯鹿。

    驯鹿的体型自然是比不上麝牛的,但乔希射杀的那只驯鹿也有差不多二百公斤的样子,足够乔希吃好长时间了。

    只能说,不愧是顶级猎人。

    ……

    对于陈野来说,这几天是有些无聊的。

    对于这几天无聊的生活,陈野为它取了一个别样的名字,叫“我在大奴湖当光头强那些天。”

    形象,非常的形象。

    当然,要是陈野是光头的话,那就更加的形象了。

    ……

    一转眼,荒野独居比赛来到了第十天。

    第十天的天气非常不错。

    因为昨晚下雨的缘故,空气比往常湿润不少,吸一口,感觉整个人都舒服了不少。

    陈野弯腰从庇护所中走了出去,抬头眺望着远方。

    “真快啊,又要开始光头强的一天了。”

    “呜呜。”

    一个声音在陈野的脚边响起,陈野低头一看,是小家伙火焰。

    经过五六天的磨合,火焰已经不害怕陈野了,且将陈野当做了主人。

    这不,现在就是跑过来撒娇的。

    陈野呵呵一笑,蹲了下来,挠着火焰的下巴。

    火焰舒服的眯起了眼睛,尾巴摇的欢快,不知道还以为是一只狗呢。

    “啊啊。”

    阿玛特拉斯的叫声也响起。

    陈野站起身,走过去一瞧。

    相较于刚捡到阿玛特拉斯的时候,阿玛特拉斯已经长大不少了。

    最显眼的就是身上的绒毛变得极少了,相信要不了几天,这些绒毛就要彻底脱落了,而到了那时候,也就是阿玛特拉斯学习飞翔,出窝的时候了。

    火焰还围在陈野的脚边,摇着尾巴。

    于是陈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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