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人可比鬼可怕。”
    下午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惦记”上的简童和阿鹿,就在她们出狱后的第二天,这么潦草的搬了家。

    没有找中介,是在路边的电线杆子上看到的租房小广告,打去了广告纸上的电话。

    房主似乎急着租出去,位置不算偏僻,租金却便宜得让人不敢置信。

    房东也很坦白,直言这间屋子发生过凶案,阿鹿胆怯得往她身后缩了缩。

    “小童姐,我们还租吗?”

    “租。”

    房东没想到,已经告知这是一间凶宅,两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女孩儿竟然没有被吓退,诧异地问道。

    “你们不怕?这房三年前可是死过一家五口的。”

    三年吗?简童有些愣神……

    三年,还真是有缘,三年前的今天,她被那个男人送进了监狱。

    “怕什么?鬼吗?”

    她眸子轻垂,眼底一丝痛意的轻嘲:“人可比鬼可怕。”

    房东闻言,深深看了她一眼,叹了口气,爽朗道。

    “行,你们不忌讳,那就租,押金给你们免了,水电煤气每月自己交。有什么事情,打电话给我。

    哦,你们要是不嫌晦气,这屋子里的家具,还有一些电器用品什么的,就先将就用着。”

    房东走的时候,还不忘说:“要是怕了后悔了,给我说。租金退你们。”

    “遇上好人了。”屋子里,只剩下她和阿鹿。

    “小童姐,你真的不怕吗?这里可是凶宅啊。”

    阿鹿眼里明晃晃的害怕,也难怪,十个人有九个人都得怕。

    简童怕吗?

    她没回答,只是握着阿鹿的手,一紧:“阿鹿,我们有家了。”

    家?

    阿鹿一愣,似乎是因为这个词,眼底的害怕消失了,微微撇开脑袋,眼圈却红了。

    “家……”

    小丫头轻语,一抬头,深深地看向了简童:“小童姐,你真好。”

    一瞬间,简童眸子瑟缩了下,她没问阿鹿的过去,但她大概想到了什么,犹记得上一世阿鹿死的时候,在她怀里说过的话。

    打量了这间屋子四周,即使是人人害怕恐惧避之唯恐不及,被大多数人嫌弃的凶宅,也是她和阿鹿的家。她们避风挡雨的安全处。

    买回了一些日用品和急需品,简童坐在前租客留下的电脑前,一点点剥丝抽茧地查着资料和信息。

    牢狱三年,三年日新月异,而她们,与社会脱节,想活下去,她得重新了解这三年后的世界。

    电脑的运行速度很慢。

    简童不急,她只是一点一点查看着这三年里的变化。

    大脑却在汹涌地吸收着一个又一个信息,如狼似虎地吸收着,她总要做些什么,才能够以最快的时间破局。

    带着阿鹿去看一看这个女孩儿想象中的洱海,在洱海边,开一家民宿。

    从此,风轻云淡。

    也许是因为,这具本该彻底腐朽卑怯的身体里,此刻装着的是一个十八岁的灵魂。

    她在十八岁最耀眼夺目的年华里,灵魂穿越而来,灵魂里藏着的属于十八岁简童的锋锐,还没有彻底被吞噬、消散。

    也许只是因为,这一次,阿鹿还活着,而活着的阿鹿站在她的面前对她说:简童姐,我们将来一起去洱海,开一间民宿好不好。

    少女说着她自己都知道只是天方夜谭的话,简童明白,在阿鹿的心里,她那样一个劳改犯,她那样的人,洱海只能是梦。

    而简童,不想洱海,只是阿鹿的梦。

    这一世的简童,不想再和沈修瑾扯上关系,也不想再遇见他。

    望着身旁的阿鹿,这一次,她想要做些什么。

    为阿鹿,也为自己。

    耳畔,阿鹿轻快地哼着歌曲儿,简童很早就知道,阿鹿有一副好嗓子,用一句话说,那就是老天爷赏饭吃。

    阿鹿说,她想要像昨晚广告大屏上的少女组合那么耀眼。

    简童觉得,阿鹿本来就该这么耀眼,她比广告大屏上的任何一个女孩子都要耀眼。

    简童眉眼舒缓,耳畔的歌声仿佛能够抚平内心深处的伤,忍不住轻声地问道。

    “真好听,你唱的是什么歌?是你家乡那边的民谣吗?阿鹿,其实你的声音和甜心教主王芯灵有点像,变换声线的时候还有点像张韶含,但没听你唱过她们的歌。”

    “啊?”

    阿鹿清秀的眉宇之间满是疑惑:“不是啊,这是以前的经典老歌呀。”

    又不解地问道:“还有,小童姐,你说的王芯灵和张韶含是谁啊?”

    嗯?

    似乎有什么不对劲,突然一阵奇怪的惊恐冒上心头来,来不及抓住。

    “小童姐?小童姐??你……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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