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从西班牙人那里,缴获了上百支火枪。你去,挑出最强壮、最勇敢的五百个勇士,给他们配上火枪!组建一支属于我们自己的火枪营!我要让他们像那些明人一样,排成队,用火枪把敌人撕成碎片!”
见识过排队枪毙的威力后,尼姆决定效仿。
“是!国王陛下!”
奴哈闻言大喜,这可是掌握实权的好机会,他立刻领命。
“另外,”尼姆的声音变得更加阴冷,“派出我们最好的斥候,日夜不停地去南边盯着!明人有任何动静,我都要在第一时间知道!”
……
烈日当头,空气粘稠得像是滚烫的油脂。
崎岖的山道上,一支长长的队伍正在艰难地蠕动。
朱和埸骑在马上,感觉自己快要被烤熟了,他望着身后那几乎望不到头的行军队列,心中第一次对自己“御驾亲征”的决定,产生了那么一的后悔。
自从过了野人沟矿场,平坦的路面便宣告终结。
剩下的,全是这种崎岖坎坷的山间土路。
有些地方甚至连路都没有,全靠工兵营挥舞着铲子和斧头在前面临时开辟。
难走得要命不说,头顶的太阳还毒得像要吃人。
更让他心焦的是,大军的行进速度慢得令人发指。
昨天中午从马尼拉出发,紧赶慢赶,到晚上安营扎寨时,也才刚刚越过野人沟矿场。
大半天时间,就走了二十多公里。
而今天一头扎进这山区,速度更是断崖式下跌。
由于缺乏足够的马匹,炮兵部队的行进举步维艰。那些沉重的12磅拿破仑炮和6磅野战炮,几乎是靠着士兵们肩扛手推、马匹奋力拖拽,才一点点地往前挪。
朱和埸庆幸这几日没下雨,否则这些火炮全得变成一堆陷在泥地里的废铁。
李振华催马来到朱和埸身侧,看了一眼落在队伍最后方,几乎与主力脱节的炮兵阵列,沉声建议道
“陛下,前方道路愈发险峻,炮兵部队行动迟缓,已严重拖累大军行程。为免贻误战机,是否可令主力部队与外籍军团加速前进,先行北上?炮兵部队随后跟进便可。”
在李振华看来,即便没有炮火支援,凭借神机营精良的米尼步枪和严格的训练,要击败那些乌合之众般的土著,也并非难事。
“不急。”
朱和埸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摇了摇头。
“此战,我们不赶时间。根据斥候回报,土著已在圣费尔兰多城外集结了数万之众,规模空前。为确保万无一失,最大限度减少我军伤亡,炮兵的火力支援,至关重要。”
他顿了顿,看着李振华,语气变得严肃起来。
“朕的每一个士兵,性命都比时间宝贵。我们多花一天时间把大炮拉上去,战场上,或许就能少死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弟兄。这笔账,划算。”
如同蜗牛爬行般的大军又艰难跋涉了一日。
终于,在第三日的黄昏时分,当夕阳将天边染成一片壮丽的橘红色时,圣费尔兰多城那模糊的轮廓,出现在了地平线上。
而在圣费尔兰多城前方那片开阔的原野上,黑压压一片的四万多名土著大军,早已严阵以待。
兵上一万,无边无沿。
当四万多人组成的巨大军阵映入眼帘时,即便是有着后世灵魂的朱和埸,也确确实实感受到了那股压迫感。
但,也仅此而已。
现代战争,从来不是靠人多就能赢的。
装备的代差、战术的优劣、纪律的严明,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在这个时代,他麾下的这支军队,足以称得上“现代化”三个字。
“李振华,苏取义。”
朱和埸收回目光,看向身旁的两员大将,神情恢复了平静。
“一线指挥,就交给你们了。”
专业的事,自然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他深知,自己那点通过系统强化的指挥能力,更多是纸上谈兵,临阵经验远不如这些沙场宿将。
他此行的最大作用,是作为一面旗帜,鼓舞士气。
“朕在此,便是尔等最大的底气!”
他勒住马缰,遥指前方那片黑色的海洋。
“去吧,让那些不知死活的土著,见识一下,何为大明的煌煌军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