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落幕
 一是举报他违法,二是离婚官司。

    她状告林志成侵占集团财产,其中469亿韩元的一大半给了姜允恩在美国购置私产,另外还有林家贿赂她父亲的行贿证据、包括录音、财产转移证明、上面有林志成的私印。

    根据韩国《刑法》第356条规定,业务上的职务侵占罪,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3000万韩元处罚金。而韩国对贿赂行为处罚较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贿者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的罚金。

    林志成因为这样,一审判决要面临13年的牢狱之灾,但他还得出席自己的离婚官司。

    法官审理认为,林志成多年来频繁与姜允恩出入各大公共场合,对自身出轨行为毫无真心悔改之意,其行为不仅藐视婚姻法规定,更违背人伦道德;同时,客观事实表明,邓书莱的父亲曾为林志成继承GL集团提供关键帮助。

    基于上述事实,最终判决林志成需向邓书莱支付1.69万亿韩元赔偿,以及35亿韩元精神损失费。

    第三者姜允恩,与林志成长期存在不正当关系,种种恶劣行为,直接导致了二者婚姻关系的破裂,也需要承担等额35亿韩元的精神损失费。

    文胜贤也因故意杀人罪入狱,被判无期。

    邓书莱接受记者的采访,她戴着墨镜朝各位记者深深鞠躬,并感谢支持她的所有民众。

    从此,她不是林夫人,只是她自己,只是邓书莱。这场轰轰烈烈的离婚案就此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