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明初四大案
    第148章 明初四大案

    这可太嚇人了。

    现在可是法治社会,连气枪都会受到严格管制,

    他可是不止一次地看到新闻,有人因为气枪而进去踩缝纫机。

    就更不要说是火了。

    好傢伙,万一被发现了,恐怕他下半辈子就可以“衣食无忧”了。

    当然,他也可以將火交给国家,但是来源又怎么解释。

    依然是祖传的?

    这么崭新的火,祖传的?谁信啊。

    因此,在看到火的几秒钟后,张泊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噹仁不让之势瞬间放下了帘子。

    “咳咳,朱兄,这特產我就无福消受了。”

    “店家,难道后世也与我大明一样禁止火器?”

    现在的大明,禁止火器,甲冑,弓箭之类的军械器具,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

    如果私自製作的话,罪名和私藏罪一样,外加一百杖,流放三千里。

    “没错,朱兄,你还是將这些火器赶紧送回大明吧。”

    “好,店家,我这就与长庚將这些火器先行运回洪武朝。”

    “先行运回?莫非朱兄你还有其他事?”

    “是的,我確实还有著一些事情需要向店家你打听一下。”

    等待了约二十分钟左右,朱標与宋应星回到了农家乐。

    张泊已经准备好瓜果茶水在等著了。

    朱標与宋应星来到桌边坐下,稍作休息后,张泊便开口询问朱標。

    “朱兄,不知是遇到了什么问题。”

    “此事与我大明户部有关,起因是各布政司、府、县都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及財政收支、税款帐目。

    但是经过爹与我这段时间的一项项仔细对比发现,各布政司、府、县与上报给户部的数额完全相符,分毫不差。

    如果与应天府相近的省也就算了,问题是那些偏远的省诸如陕西山西之类竟然同样如此。

    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在路途之上必然会有损耗。

    因此我怀疑各布政司、府、县的官员会提前准备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如此方才会出现分文不差的情况。”

    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空印空印案!

    现在刚好是洪武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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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兄,我想我应该知道你所说事件是什么了,那就是明初四大案之一的空印案。”

    朱標原本只是想打听打听有关空印的线索,但是没想到还有意外收穫。

    明初四大案!

    “店家,这所谓的明初四大案又是什么。”

    確实,《明实录》中並没有关於明初四大案的记载,而关於这四大案,全都出自另一本有关与明朝有关的史书一《明史》。

    “朱兄,这四大案分別是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案,洪武十五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以及洪武二十六年的蓝玉案。”

    朱標整个人略微有些愣神。

    除了胡惟庸案他亲身参与之外,其他的三大案他一个都不知晓。

    “店家,为何这几大案在《明实录》中均没有记载。”

    “因为这是记载在《明史》中记录的內容。”

    以朝代为史,意味著是后朝编写前朝的史书。

    例如大明编写《元史》一般。

    “《明史》,莫不是后金编写的有关大明的史书。”

    “没错,因为是后金编写的史书,因此其中有许多虚构污衊的成分在,仅仅有参考作用,因此我才並没有將之同《明实录》一道拿给你。”

    朱標点了点头,算是认同了张泊的说法。

    不过,现在的关键不是在於《明史》,而是於这四大案。

    “店家,蓝玉案是怎么一回事,既然以蓝玉为名,莫非是因为蓝玉犯下了滔天大罪。”

    蓝玉可是同他关係匪浅,其乃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他的正妃常氏乃是开平王常遇春的长女,因此蓝玉也算是他的妻舅。

    如果蓝玉犯下错误,那他肯定要阻止这一切。

    “算是吧,因为其自从洪武二十一年,立下堪比封良居胥的不世之功,被太祖封为凉国公之后,便愈加囂张跋扈,犯下诸多不法之事,但是太祖都对其忍耐有加,但是一件事的发生,使得太祖下定了决心,將之除去。”

    张泊的话戛然而止。

    “朱兄,你在洪武二十五年离世,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相信你也能够明白其中的关係。

    如果朱允要上位,势必压制不住愈发囂张的蓝玉,因此为了杜绝后患,太祖便以谋反罪將其处死。”

    事实上,老朱的意思是將蓝玉这个將才留给儿子朱標的,以朱標的能力,压住蓝玉没有一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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