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伤,是子弹帮她做到的。
没有子弹,她就像缺了一只胳膊。
“当然是我的狗狗帮的我,那天丁宁把海参带回家以后,就被我的狗给悄悄的换了。”
红红笑到飙泪,她起身拭了拭眼角的泪:“你家子弹可真是个聪明的狗,怪不得它失踪以后那会如此的伤心,在你的心里,它不单单是一只狗吧?”
“是啊,红红,子弹陪伴我很多年了。”
红红见江若初提到子弹以后眼眶又红了。
忙转移话题:“若初,你这招出的可真好,无形中给这些人制造了好多的矛盾,不知道大队长要是知道海参变成了大便,会不会被气死啊?”
“气死也活该,哪有他这样当大队长的?竟在背地里干这些见不得人的事,不让别人私自占有集体财产,他却联合别人私自占有?要么他就睁一眼闭一眼,谁也别管,要么就一视同仁。”
而且。
江若初发现,大队长李光耀肯定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
不然,为何这么多年,他们大队从来没有处罚过一例这种事?
偏偏到了红红这里,就不行了?
还不是李光耀欺负红红家里穷,家里也没有个硬气的人撑腰。
才敢在丁宁的撺掇下这么肆无忌惮。
要是别人,李光耀顶多敢敲诈人家二成,但是对红红,他是想全部占有!
“大队长可真坏,不想着怎么让大队人富起来,整天就想着这些歪门邪道的,那我也没见他家富起来,反而越过越穷。”
红红撅嘴气愤道。
“所以啊,恶人自有恶人磨,李光耀以为联合丁宁能挣个大钱,卖出比平时高出三四倍的价格,却不曾想过,丁宁这人,哪怕她卖二百块钱,也只会告诉大队长只卖了一百块。”
更让李光耀想不到的是,丁宁这种恶人,还得罪了江若初。
江若初让他俩连毛都挣不到。
此时的李光耀,正在家里美滋滋的卷旱烟。
因为昨天丁宁从黄大仙那回来以后,路上遇到了他,很确定的告诉他,海参马上就能出手。
丁宁让他踏踏实实的等着,卖了海参,她就来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