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0章 出警报告
    赵爱国听完这个问题,愣了一下。

    紧接着,他转过头,看着被告席上那个穿着名牌卫衣、油头粉面的姜建云,嘴角咧开。

    “呵呵。”

    “借钱?”

    赵爱国摇着头,看向审判席上的柳吴梅。

    “审判长,您可能不知道。”

    “这姜家,在咱们上洋镇也是颇为有名的!”

    赵爱国指着姜建云。

    “这小子,从初中开始,穿的是阿迪达斯,脚上踩的是耐克。”

    “虽然我不懂那些牌子,但我知道,他脚那一双鞋,顶得上我半个月工资。”

    “那时候,他一周的零花钱是三百块。”

    “那是2008年啊!三百块,够一个普通家庭吃半个月的菜!”

    赵爱国的手指又猛地转向原告席。

    指向那个穿着廉价西装,身形单薄的姜瑜蓉。

    “而这丫头呢?”

    “她穿的是什么?”

    “是姜建云淘汰下来的校服,裤腿长了就挽起来,袖口磨破了就缝一缝。”

    “至于零花钱?”

    赵爱国冷哼一声,“她连早饭钱都没有。”

    “她在县里读高中的时候,一个月的生活费,姜大勇只给两百块。”

    “两百块啊!”

    “这丫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顿顿只能吃馒头咸菜,连个荤腥都不敢沾。”

    “姜建云一周拿三百去网吧打游戏、请狐朋狗友吃饭。”

    “姜瑜蓉一个月拿两百,还得省吃俭用买卫生巾和作业本。”

    赵爱国盯着姜建云,“你说你手头紧?找妹妹借钱?”

    “你那是找她借钱吗?”

    “你那是地主老爷手里的肉吃完了,还要去抢乞丐碗里的那口馊饭!”

    “你还有脸说‘兄妹情深’?”

    “我都替你臊得慌!”

    旁听席上,陈平听得拳头都硬了,咬着牙骂了一句:“真特么是个人渣!”

    被告席上,姜建云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那种被人当众扒光了底裤的羞耻感,让他瞬间恼羞成怒。

    “你放屁!”

    姜建云猛地站起来,指着赵爱国咆哮。

    “你个老不死的!你收了她多少钱?”

    “这是我们家的私事,你凭什么在这胡说八道!”

    “那钱就是我借的!我有欠条……”

    “咚!!!”

    法槌重重落下。

    柳吴梅面若寒霜,眼神射向被告席。

    “被告姜建云!”

    “注意你的言辞!”

    “证人基于客观事实进行陈述,如果你有异议,可以在质证阶段提出证据反驳!”

    “再敢随意打断庭审,辱骂证人,法警直接带离法庭!”

    旁边的法警早就忍不住了,往前一步,大手直接按在了姜建云的肩膀上,用力往下一压。

    姜建云疼得龇牙咧嘴,被迫坐回椅子上,嘴里虽然不吭声了,但眼神依旧怨毒地盯着赵爱国。

    柳吴梅收回目光,看向原告席。

    “原告,针对证人证言,还有问题吗?”

    姜瑜蓉站起身。

    她看着赵爱国,眼神中带着感激。

    随后,她转向审判席,从桌上的卷宗里,抽出三份有些泛黄的文件。

    “审判长。”

    “口说无凭。”

    “刚才证人赵爱国提到,他在任职期间,上洋镇派出所曾多次接到关于我家的报案。”

    “为了证实证人的话,也为了证明被告人的暴行由来已久。”

    “庭审前,我已向临安县公安局申请,调取了当年的原始出警记录。”

    姜瑜蓉双手拿着那三份文件,举过头顶。

    “这三份记录,就是这一家三口犯罪的铁证!”

    “请法警呈交审判长。”

    柳吴梅点了点头。

    法警接过文件,快步走上审判台,放在了柳吴梅面前。

    柳吴梅拿起那几张纸。

    纸张已经有些发脆,边缘泛黄,上面盖着“临安县公安局上洋镇派出所”的鲜红公章,颜色依旧刺眼。

    柳吴梅推了推眼镜,翻开了第一份。

    时间:2004年2月14日。

    报警人:姜瑜蓉(女,7岁)。

    【接处警情况登记表】

    【简要案情:今晚20时许,一名约七岁女童(姜瑜蓉)赤脚跑入派出所值班室求助。女童衣衫单薄,浑身发抖,称其父亲姜大勇在家中发酒疯,用皮带抽打她,她趁乱逃出,不敢回家。民警赵爱国、王大力迅速带其赶赴现场。】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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