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
“问:汝为本县父母官,此案,该当如何判处?”
案情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是简单明了。
但所有考生看完,都觉得头皮发麻。
这题,太毒了!
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刀,直接插进了儒家伦理中最核心,也最矛盾的地方——“法”与“情”的冲突。
按《大乾律》,杀人者死,偿命,天经地义。
赵阿大连杀三人,手段残忍,判一个“斩立决”,是板上钉钉,谁也挑不出错来。
这,是最稳妥,也是最不会出错的判罚。
考场上,绝大多数考生,在短暂的犹豫之后,都选择了这条路。
他们为了求稳,为了不给阅卷官留下任何“剑走偏锋”的口实,纷纷在卷子上写下了“依法处斩,以儆效尤”的判词。
然而,朱文远看着这道题,却久久没有动笔。
他的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了另一幅画面。
那是他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在大房的饭桌上,看着自己的父母和妹妹,只能喝着清可见底的稀粥,而大伯一家,却心安理得地吃着红烧肉。
他想起了原主,那个同样只有十三岁的少年,是如何在烈日下辛苦劳作,最终中暑身亡的。
他想起了大伯母吴氏那张刻薄而又贪婪的嘴脸。
他想起了母亲李氏,在面对娘家人的羞辱时,那泫然欲泣,却又只能强忍着的委屈。
赵阿大……
何尝不就是另一个世界的自己?
黄世仁……
何尝不就是另一个世界的大房和李家?
这世间的恶,总是惊人的相似。
朱文远眼中的平静,渐渐被一股冰冷的寒意所取代。
杀人偿命?
我看未必!
他提起笔,没有像其他考生那样,先去分析律法条文。
而是在卷首,重重地写下了八个大字!
“法不外乎人情,罪当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