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杀人偿命?我看未必!
讳。”

    “问:汝为本县父母官,此案,该当如何判处?”

    案情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是简单明了。

    但所有考生看完,都觉得头皮发麻。

    这题,太毒了!

    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刀,直接插进了儒家伦理中最核心,也最矛盾的地方——“法”与“情”的冲突。

    按《大乾律》,杀人者死,偿命,天经地义。

    赵阿大连杀三人,手段残忍,判一个“斩立决”,是板上钉钉,谁也挑不出错来。

    这,是最稳妥,也是最不会出错的判罚。

    考场上,绝大多数考生,在短暂的犹豫之后,都选择了这条路。

    他们为了求稳,为了不给阅卷官留下任何“剑走偏锋”的口实,纷纷在卷子上写下了“依法处斩,以儆效尤”的判词。

    然而,朱文远看着这道题,却久久没有动笔。

    他的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了另一幅画面。

    那是他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在大房的饭桌上,看着自己的父母和妹妹,只能喝着清可见底的稀粥,而大伯一家,却心安理得地吃着红烧肉。

    他想起了原主,那个同样只有十三岁的少年,是如何在烈日下辛苦劳作,最终中暑身亡的。

    他想起了大伯母吴氏那张刻薄而又贪婪的嘴脸。

    他想起了母亲李氏,在面对娘家人的羞辱时,那泫然欲泣,却又只能强忍着的委屈。

    赵阿大……

    何尝不就是另一个世界的自己?

    黄世仁……

    何尝不就是另一个世界的大房和李家?

    这世间的恶,总是惊人的相似。

    朱文远眼中的平静,渐渐被一股冰冷的寒意所取代。

    杀人偿命?

    我看未必!

    他提起笔,没有像其他考生那样,先去分析律法条文。

    而是在卷首,重重地写下了八个大字!

    “法不外乎人情,罪当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