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在书上看到的,叫社队企业。”
林建国接过话头,虽然这个词也是卫家教他的,但这会儿他必须说是自己想出来的。
“咱们大队成立一个集体企业,叫个什么加工厂都行。
然后,咱们把社员自留地里吃不完的红薯,收上来。
大队组织人手,建作坊,买设备,统一加工成粉条。
最后再由大队联系供销社,统一销售出去。
赚了钱,一部分留在大队,一部分给社员分红,给干活的人记工分。”
林振邦听得眼睛越来越亮,手里的旱烟袋都忘了送到嘴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建国:
“建国,你这脑子……咋突然开窍了?
这法子好啊!把社员手里的红薯收上来,给社员换现钱,这愁事没了。
大队搞企业,给集体创收,还响应了发展副业的号召。这一箭双雕啊!”
林建国有些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看了一眼林卫家,见林卫家正微笑着看着自己,心里这才踏实了些。
林振邦站起身来,在屋地里走了两圈。
这事儿虽然好,但怎么干,谁来干,得想清楚。
过了好一会儿,林振邦停下脚步,看着林建国:
“建国,咱们得光明正大地搞,不能让人抓了把柄。”
林振邦顿了顿,目光变得锐利起来,盯着林建国:“咱们柳树屯林家是个大家族,林家人多,心也齐。
你是大队会计,全村的账都在你笔尖子上过,公道不公道,大伙儿心里有数。
这几年你们家威望高,大伙儿都服气。
我提议,咱们不搞什么试点了,既然是社队企业,那就是全村的事儿。
咱们就在大队下面,直接成立一个农副产品加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