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4章 三案
    元宵的热闹散尽,次日众位官员正式复工。

    官员们重新换上朝服,各归其位,沉寂了多日的朝堂又恢复了往日的忙碌。

    年假后的第一个早朝,表面看似风平浪静,可立在殿中的众臣嘴上奏着公务,目光却都若有若无地往御座上方瞟。

    皇帝神色间那掩不住的疲惫,眼眶下淡淡的青痕,无一不在告诉众人,太后的病情,已将这位帝王熬得不轻。

    虽说皇帝与太后并非亲生母子,但满朝上下,没有人会怀疑两人之间的感情。

    那些在年假里搜罗了同僚诸多不法之事、摩拳擦掌准备参劾的御史们,觑见皇帝的面色,默默将弹劾折子塞回了袖中,谁也不愿在这个节骨眼上触霉头。

    接下来的数次早朝,各启奏官员之间难得地默契平和,大多只报喜不报忧。

    即便真有忧事,也无人当朝启奏,只将折子递往通政司,如此一来,所有事看似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可暗地里,整座皇城都绷着一根弦。

    文武百官面上不动声色,私下却已有人悄悄嘱咐家里人,将太后百年后该备的东西一一备齐。

    一时间,洛都各处丧葬铺子的生意都出奇地好。

    然而,这份心照不宣的默契,终究还是被人打破了。

    一月末的最后一次早朝上,卢正庭自班列中挺身而出,当堂奏请了刑部近日接获的三桩案子。

    第一桩,子告父。

    某县一名二十岁男子,状告生父十五年前为谋其母嫁妆,与邻家寡妇通奸合谋,将母亲勒死伪作病故。

    彼时年幼的他,偷偷藏下了父亲擦拭母亲口鼻血沫的中衣,以及那根行凶的腰带。十五年后,罪证呈于公堂,其父与继母当堂认罪,依律判绞。

    然而,父罪虽定,人伦风波未息。男子状告生父之举,虽为母雪冤,在乡里宗族间却备受争议。

    族中长老以其“干名犯义、毁败人伦”为由,将其出族,并将他家财产尽数收归族中,本人亦被逐出家乡。

    男子不服,反将族老告上县衙。事涉人命

    翻案在前、宗族擅权夺产在后,又牵动各种礼法难题,地方官不敢擅断,逐级上报。

    第二桩,父逼女。

    某地一赌徒,早年与妻子和离,女儿归其抚养。女儿年方十六,他便将其连嫁五家,收取聘礼尽数用于赌债。

    每嫁一家,便以“夫家苛待”为由将女儿强接回来,再嫁下一家,如此反复。

    那女子不堪其辱,投缳自尽。死前留下一封绝笔书,字字泣血。

    写明再嫁之举并非本意,只因囿于“婚姻大事,父母之命”的旧俗,被生父视作货物,反复发卖。她不得做主,唯以死明志。

    按律,逼死人命当判流刑,当地知县却以加害者系亲父为由,仅杖十。

    其生母远在异地,闻讯方知女儿苦楚,悲愤之下携绝笔书上告。

    然县衙以早已定谳为由,推诿不受,那妇人求告无门,只得徒步千里,于府衙门前长跪不起,为女申冤。

    第三桩,逼奸。

    某地一老翁,趁儿子外出做工,屡次逼奸儿媳,儿媳不堪其辱,状告公爹。县官非但不受理,反以“诬告尊长”为由,将她杖责二十。

    儿媳当夜投井自尽,其夫归家得知,竟一言不发,草草收殓了事。

    那女子本是弃婴,自幼被一位老妪捡回收养,二人以母女相称,相依为命。

    老妪住在邻县,路远不通音信,闻讯匆匆赶来,只见新土一抔,白发人送黑发人,悲愤难平,一纸诉状递到府衙,案子辗转送至刑部。

    卢正庭合上卷宗,将其高举过头顶,神色肃然:

    “臣启陛下,此三案案情虽明,却牵涉父子、母女、翁媳人伦大防,地方官员或依律、或循礼,判决不一。臣与刑部诸官几经合议,仍难裁断,故呈请陛下圣裁。”

    话落,奉元殿内半晌没有声音,众人各怀心思,其中一些人甚至并不觉得当地县官的判决有什么大不妥。

    父为子纲,本就是天经地义,儿女的命都是父母给的,婚姻大事本就该由父母做主,何来“逼死人命”一说?

    至于媳告翁,更是伦常颠倒,县

    衙不受理,于礼法上并无不妥。

    倒是那子告父一案,县官依律判了其父绞刑,反而惹人非议,儿子告倒老子,竟还真让老子丢了性命,长此以往,父纲何存?

    这些话搁在平日早朝,早该有人出列辩驳了。

    可太后的病情正悬着,满朝上下谁不知道皇帝最重母子之情。

    在这个节骨眼上,卢正庭当庭抛出这样三桩案子,桩桩皆是子女与母亲之间的生死冤屈,子为母雪冤,母为女奔走,养母白发苍苍为养女鸣冤。

    其意欲何为,众人隐隐约约也品出了几分。

    还有关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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