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重逢.03
口的小餐馆吃的简餐,人均不到二十块,餐馆里不太干净,沈时和擦了很久的凳子才让林春水坐下。因为都饿了,两人几乎没有说话,很快就吃完走了。

    林春水被沈时和反问,好像突然也没了自信一样,有点犹豫地说:“算吧。”又补充说:“以前我们不也经常这样吃吗?”

    她说的以前,既是高中暑假在溜冰场前面的小摊子吃面的以前,也是大学时在校门口小吃街吃烤串的以前。如果沈时和愿意承认,那么他们分别前那三个月,时不时在她的出租屋楼下巷子里吃麻辣烫的以前也算。

    但林春水忽然想起,沈时和与他的历任女友交往时,出入无不是高档西餐厅,或者清幽日料店之类的地方。但他和林春水出去吃饭,却从来没去过什么特别像样的地方。或许他们两个人从一开始,对于包括吃饭在内的很多事情的定义就是不一样的。就像她以为自己在和他谈恋爱,但沈时和对恋爱的标准其实没有这么低。

    果然,林春水一说完,沈时和的表情肉眼可见地晦涩起来,并且沉默了片刻。

    沈时和不说话,林春水就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右手的食指和拇指开始无意识地掐在一起,修剪得很整齐的指甲被掐进去很深。

    直到沈时和握住了她的右手,轻柔地把她彼此对抗的两根手指分开。林春水抬起眼,发现沈时和的表情已经调整妥当。

    他冲林春水笑了笑,这个笑让林春水回忆起她十七岁时隔一年再次见到他,他把她当作一个完全的陌生人,朝她笑着打招呼的样子。

    热情,礼貌,但并不发自内心。

    但他说话的语气却与这个笑截然相反。他有点耍赖的意思,说:“刚才那顿饭不算。我们改天重新吃过。”顿了顿,他又补充:“去吃好吃的。”

    他松开握住林春水的手,抬起来,有一瞬间林春水以为他是想抚摸她的脸。但下一秒,沈时和就把手收了回去。

    他看着林春水的眼睛,说:“阿水,好吗?”

    沈时和的眉眼和十七岁时一样英挺,低沉的声线如海妖般动听。

    林春水立刻被蛊惑,很轻易就说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