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社团应该什么样?
那你是从几岁加入的社团?又从什么时候开始决定做善事的?”

    “十六岁我就加入了社团,至于什么时候开始决定做善事,其实我一直都有这个想法,我妈妈从小就告诉我要做一个好人,是我年轻不懂事,才加入了社团。”

    “那如果重来一次,你还会加入社团吗?”

    “应该不会了。”沈信苦笑摇头。

    两人一问一答间,说了很多,青年文刊的常文文起身与沈信握了握手。

    “沈先生,多谢你的配合。”

    “客气了。”

    “从沈先生的事迹来看,比之茅趸华先生有过之而无不及,沈先生能够身处社团,而积极向善,我对沈先生很佩服。”

    常文文口中的茅趸华,是当年的慈云寺十三太保的老大,1987改过自新,因为从事戒毒福音,被评为十大杰出青年,现在也一直致力于戒毒工作。

    “这一不小心还成名人了,以后做什么事恐怕不方便了。”沈信点上一根烟,自嘲了句。

    对此,他倒是并不抵触,他做善事,一是因为可以获得奖励。

    另一个就是他得洗白,别忘了,现在是1991年,马上1992了。

    五年时间眨眼就会过去,到了97,社团就没前途了。

    “信哥,现在你都要评选十大杰出青年了,我们这还算是社团吗?”阿良嘀咕,在沈信带领下的荃湾,已经让他感觉到陌生了,与大D带领下的荃湾,完全不是一个样。

    闻言,沈信转头看向了阿良:

    “你认为的社团是什么样?不学无术,头发染的五颜六色,光着膀子露着纹身,打耳洞戴耳钉,一个电话叫来很多兄弟,欺人霸市,这就是社团吗?”

    “扑街仔,我告诉你,真正的社团,要有文化,有学识,受过高等教育,穿西装、打领带、抽雪茄,开豪车,住豪宅,举止优雅,风度翩翩,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这才是社团该有的样子。”

    说着,沈信拍了拍阿良。

    “从今天开始,你们这些跟我的,都给我穿西装打领带,头发不要给我弄的五颜六色。”

    留下这句话,沈信走上了二楼。

    看着沈信潇洒的样子,Mike眼睛都亮了,刚刚沈信描述的,才是真正的成功人士,社团老大该有的。

    而另一个卧底梁笑棠却有些皱眉,因为沈信跟他预想中的那些社团老大,完全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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