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带刺的玫瑰
 救援人员陆续赶到。

    吴志远亲自动手,和其他人员一起救援。

    不幸中之大幸的是,只有一位流浪老人被压,由于他正好在拐角处,身体并无大碍。

    老人大约七十多岁,衣衫褴褛,满头满脸的灰尘,身上有些擦伤和淤青。

    镇卫生院的医生护士立刻上前进行初步检查和包扎。

    老人被送到镇卫生院。

    附近有个居民说,老人来这边有几个月了,大概是患了老年痴呆症,不知道自己姓名和家庭住址,平日里话语也不多。

    有个居民补充说,这个流浪老人,是外地车子送过来的。

    吴志远知道,现在很多地方政府为了市容考虑,清理流浪汉,晚上用车子将流浪汉送到另一个地方。

    对于受伤老人下一步如何安置,吴志远说:“老人出院后,先送到镇敬老院,然后想方设法寻找他的家人。”

    张平当场就提出不同意见:“吴书记,你刚来,可能不了解情况。

    镇敬老院经费就那么多,多一张嘴,就多一份开销。

    这流浪汉来历不明,不是我们镇的‘五保’对象,不符合入住条件。

    你把他安排进去,开了这个口子,以后别的流浪汉、外地人知道了,都往我们这送,怎么办?我们收还是不收?”

    吴志远语气坚定:“张镇长,你的顾虑我理解。但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一个普通的安置问题,而是一个责任问题,一个良心问题!”

    “这位老人,是在我们新店镇的公共设施里,因为我们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才被压在下面的!

    他受了伤,受了惊吓!这件事,首先是我们工作的失职!我们镇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老人没有向我们索要赔偿,甚至可能都不知道该向谁索要。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难道因为他身份不明,就把他当成包袱,踢来踢去,不管他的死活了?

    这说得过去吗?符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吗?符合最基本的道义和良知吗?”

    张平被吴志远这番话噎了一下,脸色有些涨红,但还是辩解道:“吴书记,话不能这么说。安全隐患谁也不想出,这属于意外事故。

    我们的责任是救人、善后。至于安置,那要按照政策和规定来,不能感情用事。

    镇敬老院的条件和容量摆在那里,不符合条件硬塞进去,对其他按规定入院的老人不公平,也会给敬老院的管理带来混乱和负担。

    我的意见是,先联系县救助站,或者通过警方设法查清他的身份和来源地,该谁的责任谁负,该送回哪里送回哪里,这才是依法依规办事。”

    “依法依规?”吴志远寸步不让,“张镇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核心精神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特别是对弱者、对困难群体的救助。

    老人现在身体需要恢复,无家可归,精神还有障碍,正处于最需要帮助的时候。

    把他推到救助站,或者去进行漫长而不一定有结果的身份核查,让他继续处于不确定和缺乏照顾的状态,这真的是在依法依规保障他的权利吗?

    还是在用规定当挡箭牌,规避我们应尽的责任和道义?”

    他转向在场的其他镇干部:“同志们,我们党委政府是干什么的?不就是要在群众遇到难处的时候,站出来担起责任吗?

    如果连一个因我们工作疏忽而受伤的流浪老人都安置不了、不愿意安置,老百姓会怎么看我们?

    我们的干部心里能踏实吗?这件事,往小了说,是安置一个老人;

    往大了说,是在考验我们新店镇党委政府的执政理念和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