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2 章 言烨的日记(三)
,在圣城传播程度高。

    ……

    今天关于荒笛的内容大致都写好了,可是总是感觉少了些什么。

    我悟了!

    黄金史诗作为一部记史材料,不应该只写黄金裔或半神的故事。

    改变世界的不止有这些精英,还有其他人,他们也理应被铭记。

    我简直太聪明了!

    我现在就去找哈托努斯,假借问他荒笛的故事,实则问他的故事。

    ……

    你别说嗷,个人感觉哈托努斯的故事比荒笛还要励志一点。

    技艺精湛的大工匠,通过自己的技术带领族人摆脱控制……

    完工,拿去找风堇吧!

    现在已经把风堇当精神氮泵了,到时候直接当哥布林就搞笑了。

    不对,哈基烨,怎么能提前说丧气话,给自己定个小目标——把风堇请出来吃饭。

    等我好消息吧。

    ……

    嘿嘿,你猜怎么着?

    风堇邀请我一起吃饭了!

    难道我要脱离哥布林这个群体了吗!

    今天吃饭的时候,风堇告诉我她也认为普通人十分重要。

    天哪,去哪里找这么好的女孩,甚至观念也和我一样。

    下一个章节是「天空」,还可以去接着找风堇。

    谁说这工作吃力不讨好啊,这工作简直棒极了!

    ……

    今天发生了一件大事。

    有一道激光不知道从哪里射过来,好像要把黎明机器打下来一样。

    幸亏缇宝开了百界门把激光送走了。

    听说她开门是要付出相当的代价,之前还怀疑她们,我真该死啊!

    阿格莱雅告诉我白厄他们已经踏上了返程的路,再过几天就能回来。

    她还说,她已经想到了应对元老院的方法,可以让他们的说法不攻自破,再完善一下就可以告诉我了。

    (双料间谍的含金量)

    今天还借着了解故事的借口和风堇吃饭,感觉陷入了人生三大幻觉之一——她喜欢我。

    算了,风堇好像对所有人都挺热情的,还是不去当小丑了。

    想起来一个金句,呵呵,不想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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