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路遇
戏的?

    “咳,是,天生的。”

    姜九笙撇撇嘴。

    当年和她在一起时,这只狐狸明明是黑头发。

    要么就是当年他幻化出来的假象,要么就是他如今身体有伤,不愿浪费妖力。

    黑炎把鱼解剖干净回来,看到姜九笙和一英俊男子坐在一起,下意识就把爪子亮出来了。

    那是妖!

    前辈知道吗?

    “鱼杀好了?给我吧,你去帮小闫拾柴。”

    他把爪子藏到身后,紧张地问:“前辈,这位是……?”

    “路人,寒暄两句。”

    胡宁君冲黑炎友好地点点头。

    “小小年纪就能化形,你运气不错。”

    黑炎见他没有隐藏自己的身份,心里松了口气。

    也是,在前辈面前,应该没有妖魔鬼怪可以隐藏自己。

    “我运气确实不错。”他把鱼架在两根树杈上,甩甩手,跑去拾柴。

    “你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胡宁君意味深长地问。

    当年姜九笙会喜欢他,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狐狸的毛发软软的,摸起来很舒服。

    她可能天生就喜欢这些毛茸茸的动物。

    “大动物也喜欢。”姜九笙纠正道。

    小狼叼着一只野鸡跑回来,把野鸡放在姜九笙面前,拿大脑袋去拱她。

    姜九笙捧着那颗大脑袋揉了揉,一脸嫌弃,“你的毛越来越硬了,以后别在我身上蹭来蹭去。”

    银狼王的毛发根根分明,硬的跟细针似的。

    胡宁君眼中闪过惊讶,“它都长这么大了?这体型,以后恐怕要长到马匹的高度。”

    “你之前见过这只银狼?”

    胡宁君还没回答,姜九笙瞥了一眼意铃,恍然大悟。

    “原来除夕那夜,在围墙外的那个人是你!”

    她早该想到的,狐族的大妖,除了这位还真的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了。

    只是那会儿她并不知道胡宁君还活着。

    “看来你我有缘。”

    姜九笙不悦地皱起眉头。

    这狐狸精什么意思?又看上她了?想勾搭她?

    那可算了吧,当年他们最后分开的时候闹的并不愉快。

    虽然谁都没有错,可立场不同,本身就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