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
布朗什点头,眼底闪过一丝后怕:“那时候我们仨都曾在乱葬岗附近见过一个穿蓝布旗袍的女人,那女人总低着头,长发遮着脸,走路没有声音,脚不沾地似的飘着。你爷爷说这不是寻常鬼魅,是邪祟作祟,非要去会会。”
“然后,我们选了个月圆夜去的乱葬岗,你爷爷背了他打制的刀,刀身上撒了朱砂和黑狗血,菲尔德带了一把步枪,还揣了几张符纸,是他托人从道观求来的。”
“结果刚走到老槐树下,就听见那女人的哭声,软乎乎的,勾人魂,听得人脑子发沉,连带着手脚都不听使唤。菲尔德最先稳住神,抬手就朝坟头开了一枪。”
“那个女人就露面了,长发垂到脚踝,遮住整张脸,脚下没有影子,踩在坟土上,连个印子都不留。你爷爷挥着刀就冲上去,刀砍在她身上。结果,她猛地抬起头——哪里有脸?长发分开后,只有一团模糊的血肉,血肉里嵌着无数细小的眼珠,转来转去,盯着我们仨。”
布朗什接着说,“你爷爷见状,知道硬拼不行,就故意露出破绽,让女妖的触手缠上他的胳膊,一缠上就往肉里钻,吸人的血。菲尔德趁机绕到女妖身后,把符纸贴在她的后心,还把提前准备好的糯米、朱砂、桃木灰混在一起,撒在她的身上。结果那东西的身体开始融化,化作一滩黑水,渗进了坟土。”
周岁澜想起来了,老爷子确实有一条手臂常年缠着绷带,干瘪僵硬。
麦娅小声问:“布朗什先生,那后来呢?那女妖真的消失了吗?”
布朗什摇了摇头:“没有,人类杀不死那些东西,镇上伤亡惨重,所以菲尔德起了心思.......如今已经过去了五十年,这外面,马上就要变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