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
应盯着他,难以置信。

    “不是?不是?”

    乔顺应仔细打量了对方领口开到胸口的衬衣,还有西装勒出来的腰线,以及那一身和码农八竿子打不着的西裤。

    可谓是盘靓条顺男模出街,能打十个大猛1。

    这怎么可能是他格子衬衫、刘海遮眼的码农好室友?!

    乔顺应大脑都萎缩了。

    “秦语,你这、你这……”

    变装如大变活人的操作,他只在电影里见过。

    “你特工啊!”

    “特工?”

    秦语笑意未减,慢条斯理将眼镜叠起来,挂在胸前口袋。

    他随手这么一放,眼镜比钻石胸针还要打眼,稍稍扬了下巴,侧身一站,看乔顺应的眼神,散发出男同特有的花枝招展。

    “还行吧。”

    乔顺应完全不知道他在骄傲什么。

    只觉得他的室友姐妹太逗了,差点儿以为自己真要多个爹呢。

    现在没爹了,乔顺应放了心,“你什么时候来的?”

    秦语说:“刚来。”

    乔顺应不信,瞥他一眼。

    秦语笑了笑,“真的,我第一次来这地方,一开始还走错了,去了外场。里面人挤人,什么都看不清,后来才发现内场要穿过这道长廊。”

    “还好一来就看见你了。”

    “别笑了别笑了。”

    乔顺应真是招架不住他的笑,也分辨不了秦语说的真的假的了。

    难怪都说西装是男人最好的医美。

    哪怕秦语这么一个生活枯燥的男同,穿上之后,都成了勾人魂魄的斯文败类。

    他之前冲着这张脸就发不出火,现在更是腿根发软,想跪大佬。

    “姐妹,你真有意思,公司熟人熟场,你跟我说第一次来。”

    乔顺应半个字不信,“第一次来你穿这样?”

    “听人推荐的。”

    秦语理了理西装外套,十分嫌弃的说:“所以我不喜欢穿这身,会惹很多麻烦。”

    之前秦语的衣服不是咖啡色格子衫就是深灰色格子衫,刻板印象得太码农,乔顺应还以为他图方便呢。

    现在算是明白了。

    男孩子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

    秦语要是穿这一身上班,不得被公司同事一天馋八百回。

    还是工装安全。

    “也是。”

    乔顺应对麻烦深表赞同,“你要是穿这身早点来,当小三的估计也轮不到我了。”

    秦语问:“什么小三?”

    “就是我们领导之前失恋了,前男友还追来了……”

    乔顺应跟秦语一边往地下车库走,一边聊之前理查挨巴掌的事。

    他还没忘扯了扯自己的粉色广东双马尾痛衫,向室友赌咒发誓。

    “我绝对不是变态,这衣服是朋友看着好玩,推荐我买的。哪知道我们领导前任张口就说我变态啊!”

    抱怨八卦,总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秦语听了,解释道:“变不变态不是重点,重点是你单身,林志豪也单身,他为你专门包场的消息,全公司都传遍了,大家总会传点风言风语。”

    乔顺应不理解,“可我对前男友念念不忘……”

    “你的念念不忘,不就是挑衅吗?”

    秦语指出了问题的关键,“到底是多好的男人,让你一直挂在嘴上,谁听了都想跟你试试,让你彻底忘掉他。”

    乔顺应:……

    啊啊啊——

    乔顺应崩大溃了。

    难怪朱迪一天到晚要给他找个好的,所有人都觉得林志豪对他有意思,连可可都端酒来了。

    原来是把他当boss打了!

    乔顺应解释不清楚了,头好痛,完全被男同的胜负欲击倒在地。

    “难道他们的热情,都是因为我一直提我前男友?!”

    秦语没说话,此时无声胜有声。

    乔顺应想死。

    “我不是,我没有,怎么办?”

    他在这种全是关系性的圈子,真混不下去了。

    “怎么才能告诉他们,我一点也不想谈恋爱,一点也不需要男人!”

    “你没提前男友的时候,还有机会,现在全公司都知道你忘不掉前任……”

    秦语沉吟片刻,似乎在给乔顺应想招,“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找一个男朋友,无论是真的,还是名义上的。”

    他视线深邃,暗含期待,意有所指。

    “在这儿,现男友比前男友好用。”

    有道理!

    乔顺应醍醐灌顶,眼睛放光,行动力十足。

    当着秦语的面,拿出手机就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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