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证据
看中的物件?”店掌柜见她气度不凡,连忙上前招呼。

    “您这儿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宝物吗?”唐云歌目光掠过那些珠光宝气的摆件,这些东西一看就价格不菲,好在她现在有钱任性。

    掌柜一听,殷勤地递上名册,道:“阁中新到了一批西域宝石、江南玉雕,皆是稀有之物。”

    “我要的是最实用、最能护身的物件,不用在乎价格。”

    掌柜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眼神放光,引着她往内间走:“小店倒有一件珍品,前朝匠人造的软猬甲,用乌金丝混着蚕锦织就,薄如蝉翼,却能防刀剑,寻常暗器也伤不了分毫。”

    掌柜见唐云歌听得入神,心道有戏,从半人高的木柜取出一个木盒,打开的瞬间,只见金光流转,软猬甲叠放在锦缎上,纹路细密如鱼鳞。

    唐云歌拿起软猬甲,这甲小巧精致,还能护身挡箭,送给陆昭,最适合不过。

    “就它了,多少银钱,我全出。”

    掌柜见她爽快,连忙报了价,数额大得让夏云秋月都暗自咋舌,这几乎是寻常世家半年的用度。

    唐云歌刚要让丫鬟付银,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道尖细的女声响起:“掌柜的,方才你说的软猬甲呢?本县主倒要瞧瞧,是什么宝贝能得我们唐大小姐的青眼!”

    唐云歌转头看去,只见一女子十八岁左右年纪,身着大红罗裙,身后跟着五六个丫鬟,看向自己的眼神满是不善。

    看这架势,又自称是县主,一定是裕王的嫡女,嘉岚县主,宁嘉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