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
她把手套拿出来,将手掌贴上去比对了一下。
“大了这么多啊。”
记得那年也是这样一个雪天,她十岁,秦盛墨却已是身量初成的少年。
附近大院里的几个孩子都在一处打雪仗,金盛溪人小力弱,说话做事总是慢慢的,团雪球的速度也跟不上大家。好不容易团成一个,扔出去也是软绵绵的,毫无威力。
她便更不爱戴手套了。
秦盛墨原本只在一旁看着,却见她把自己的手套摘下,甚至还埋在雪地里。
“舟舟,你在做什么?”
“我不喜欢它。”碍着她团雪球的速度了。
手套内里已经被沾湿,拿出来也没办法戴了。
秦盛墨觉得好笑却又拿她没办法,只好摘下自己那双厚实的羊毛手套,不由分说地套在她已经冰凉通红的手上。
那手套对金盛溪来说太大了,行动更加不便。
“哥,不要,我本来就慢。”她抱怨着,觉得实在多余。
秦盛墨却没给金盛溪摘下的机会,用自己的手包裹住她的手,带着她一起从雪地里捧起一捧雪,慢慢压实。
“没关系,我陪着你。你想扔谁就告诉我。”
毫无疑问,有秦盛墨在身边,那场雪仗金盛溪赢得轻而易举,大获全胜。
想到这,她笑着将手套重新放回包中,打算明天还回去。接着转过身,愉快地哼着歌走进了浴室。
洗完后,她舒舒服服在床上滚了一圈,拿起手机定个闹钟,看见沈明岚发来的消息。
【昭昭:明天还去旧书市场吗?】
金盛溪打了几个字,想想又删掉。对面立刻追来一条语音:“别装死,知道你没睡,我看见正在输入了。”
“先不了,明天要跟我哥吃个饭。”
“啧,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