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杀上反贪局
    汉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办公室。

    江临舟,准时来到省检察院。

    江临舟自然地坐在侯亮平的对面,看着侯亮平眼睛上的黑眼圈。

    “侯局长,这是修炼了什么查案的眼部神通。

    还是要注意炼功过程呀,不按程序容易成熊猫。”

    “听市税务局的同志说,侯局长对我个人的税务情况很有兴趣,今天特地来与侯局长分享一下。

    不过侯局长好奇归好奇,但是也要守程序规矩吧。”

    江临舟轻轻摇头,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轻笑。

    侯亮平挑眉一挑,反驳道:

    “什么不守规矩?江市长,这话严重了。反贪局有调查权。”

    江临舟语气平稳,但逐句加重。

    “那请问侯局长,这次调查,有接到谁的明确举报吗?

    有经过省检的正常立案程序吗?”

    侯亮平微微一顿,试图解释,“目前还处于初步核实阶段……”

    江临舟直接打断他,目光直视侯亮平。

    “初步核实,就可以在不立案、没有明确举报线索的情况下,

    随意调取一个副厅级干部的银行流水,并向税务部门发起核查?

    侯局长,你这番动作,如果传出去,外界会怎么想?

    他们会认为我江临舟已经被省反贪局盯上了,正在被秘密调查!

    这会对我的个人声誉,以及我所代表的政府机关的公信力,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侯亮平语塞,试图辩解,“江市长,我们是在依法依规办事,目的是查明情况,保护干部。

    江临舟没有接侯亮平的话,看着侯亮平。

    “侯局长,我尊重反贪局的职责。

    但是,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保障!

    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仅凭个人怀疑就启动如此规模的调查。

    侯局长,这属不属于滥用调查权呢?”

    侯亮平沉默,与江临舟对视着,办公室内的空气仿佛凝固。

    强自挽尊道,“清者自清,如果一切合规,调查只会还你清白。”

    江临舟趁势再进一步,语气带着一种纠错的提醒。

    “侯局长,我想再明确一点程序问题。

    反贪局如果对我的收入和资产有疑问,似乎应该先通报审计厅。

    按照干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这类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初步审核权”和日常监督,主要在审计厅和组织部。

    这属于个人财产申报类的常规审核范畴。”

    “侯局长如果确实有怀疑,完全可以按照内部协作机制。

    向审计厅提出建议审核的函件,由他们启动常规程序。

    而你们反贪局,是针对“证据确凿的职务犯罪嫌疑”进行“立案调查”的强力部门。

    这两者的性质、门槛和范围,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江临舟的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清晰有力。

    “你直接上手,动用的是刑事调查手段,不仅不合规,而且范围也完全不一样。

    力度过猛,容易误伤,更会破坏正常的干部管理秩序。

    形成事实上的越权,我说得对吗,侯局长?”

    侯亮平被这番精准的程序辨析将住,一时语塞。

    江临舟目光沉稳,语调平和但剖析入骨,一针见血。

    “侯局长,我们不妨把程序说得再透彻一些。

    你怀疑我,进行内部初步了解,这我可以理解。

    但是,不同的调查手段,其性质和对外释放的信号是天差地别的。”

    江临舟向前微倾,如同在棋盘上精准落子一般。

    “你们稍微超线一点,也就是用你们反贪局的权限内部调取银行流水。

    这动作相对隐蔽,不至于立刻引起满城风雨的流言蜚语。

    但你侯大局长直接向税务部门发函核查我的个人税务缴纳情况,这性质就大不相同了。

    税务局不是你们检察院的下属单位,一次正式的协查函,在他们系统内部就有记。

    这几乎就是在向相关知情人释放,‘我江临舟正在被反贪局立案侦查’的强烈信号!”

    接着,江临舟的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严肃。

    “侯局长,你认为,在没有任何明确举报、未经正式立案的情况下。

    启动这样的标准的刑事侦查前置手段,合规吗?”

    江临舟对程序、对调查手段的实际影响和“潜台词”了如指掌般的掌握,超过了侯亮平的预期。

    侯亮平试图强行解释,“我们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江临舟没有他继续辩驳的机会,直接点明。

    “侯局长你们的保密措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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