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番外2
    我是谢昭,我出生在一个有爱的家庭,家风清正,注重规矩。

    我的父亲宽厚,母亲慈爱,兄长端方,大嫂温婉,唯独我喜欢的人骄纵爱闹,聒噪话多,常常叽叽喳喳个不停。

    从小到大,我都不算特别喜欢她,虽然她长得漂亮,可我从未为此停留过一眼。

    直到某个雨天,我看见她蹲在路边,怀里抱着死去的流浪猫,肩膀抖动得像筛子。

    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染着一头金毛狮王黄头发的女孩儿,也会为了逝去的小生灵哭泣。

    我静静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本想递一张纸过去,却有人比我更先一步。

    后来,也许是出于好奇,我对她的关注更多了一些。

    她喜欢艳丽的东西,裙子,包包,首饰,香水,口红,她都喜欢。

    她的人缘很好,朋友一堆。

    喜欢r&b。

    喜欢拍照。

    喜欢吃蛋挞。

    喜欢哭,喜欢笑。

    她有一颗柔软的心。

    等我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她已经和凌锐在一起了。

    又是一个雨天,我看着她绑着高高的马尾迎面一路小跑过来,脸上荡起笑,心脏跳动速度蓦然加快。

    然而她却略过我,钻进了别的伞下。

    那一刻,我竟然没有感受到想象中如释重负的感觉。

    我的心被猫的爪子轻轻挠了下,不疼,喉间却有轻微痒意。

    生命中有些细末的伤口,实在太轻,轻到不足以弯腰止痒。

    我放走了年少时唯一一次错轨的悸动。

    沿着我那条既定的路,打算一直走下去。

    我欲走到天黑,上天却开了一个玩笑。

    我平静的生活里,好像掀起了一丝波澜。

    我做了生命中,却疯狂的决定,我放弃了京大的研究生推免,回到了父亲的公司。

    父母不理解我,他们觉得,我该在学术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将来成为一个杰出的科学家。

    纵然吃惊,他们却并未责怪我,只是叹了口气,安排我去基层开始干活。

    也就是那时候开始,过去那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基层的生活很苦,有朋友说我从云层跌了下来,我觉得不够准确,跌落的同时,我也接住了明薇。

    我抓住了她的世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上升。

    那段日子,我发了疯的努力,一身干劲,终于在半年后,我得到了父亲的认可,我升职加薪了。

    当我有了足够的钱后,第一件事,把狭隘的小房子换掉了,我买了一套大平层。

    我只记得,搬家那天的晚上,平台外,是璀璨的城市夜景。

    明薇爬在餐桌上,摸着新买的包,眼睛亮晶晶的,流淌着动人的光彩。

    我觉得这就够了。

    时间一晃儿过,两年后,凌韵毕业回来了。

    公司面临着发展的新挑战与机遇,北方市场和俄国市场仍是一片蓝海。

    然而,那几年父亲身体每况愈下,大哥女儿出生,难以兼顾家庭与事业。

    开拓与发展的重任落在我的肩膀上,凌韵的父亲,凌域,对我的事业有极大的助益。

    我不可能,放过这样一个,摆脱父母控制,追求个人发展的机会。

    大概是年纪太轻,好高骛远,识得人心,却未看透自己的心。

    凌韵对我示好,我并未拒绝这样一个,和凌家拉进关系的机会。

    事业上花费了我诸多心血,明薇却依然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冲我哭闹。

    我纵容一切,可有时候,我也觉得累。

    就像她把我和她的声音外放给凌韵听一样。

    凌韵拿着录音找到我的时候,我第一反应不是难堪,不是尴尬,而是恼怒。

    口口声声说爱我的人,却在床上分了心。解锁手机的时候,也许我正闭着眼睛,她在想什么呢?

    凌韵以录音要挟我,和她订婚。

    我因此和明薇吵了一架。

    她离开了几天,我并未寻找,总觉得她会像曾经很多次闹完别扭后自己回来。

    是,一周不到,她确实回来了,却给我带来了分手的消息。

    我看着她,只是平静地告诉她,我不会吃回头草,她说知道。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后来一段时间,我对这样的分手并无实感,总觉得她会回来。

    日子照常过下去,等我切切实实拥有那种失去感的时候。

    是在朋友圈里,看到高中同学挎的包。

    很熟悉。

    我给同学发了信息,她告诉我,明薇把包都卖了。

    那一刻,睡梦中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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