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候虎
    “放心,”他將摄像机在黎言清面前晃了晃,“有这个,就够了。”

    “这玩意儿,是我从报社一个搞暗访的老前辈那里借来的,藏在衣领或者袖口,很难被发现。只要能拍到关键性的证据,咱们就贏了一半。”

    黎言清看著他那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心中那块悬著的石头,才稍稍落下了一些。

    他知道,方正虽然有时候看起来大大咧咧,但做起正事来,却向来是心思縝密,谋定而后动。

    他既然敢提出这个计划,想必是早已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黎言清又在脑中將整个计划的流程和可能出现的意外,都仔细地推演了一遍。

    思索了足足有十来分钟,他才终於抬起头,看著方正,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

    “就按你说的办。”

    见他同意,方正的脸上,终於露出了一个释然的笑容。

    “我就知道,你小子肯定会支持我。”

    他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活动了一下筋骨。

    “事不宜迟,明天,咱们就开始动!”

    --

    候虎今天百无聊赖。

    他双手插在兜里,像一头巡视领地的雄狮,在县城最繁华的步行街上晃荡著。

    这两天没什么事干,老大没派活儿,城里那些能下手的傻子、残废,也基本都被他们清得差不多了,很难再有什么新的增益。

    手底下那帮小子閒得蛋疼,不是聚在撞球室里鬼混,就是蹲在网吧里打游戏,看得他心烦。

    街上寒风刺骨,他却依旧穿得颇为精神。一条黑色的紧身裤紧紧地包裹著他那並不算粗壮的腿,脚上一双擦得鋥亮的豆豆鞋,走起路来悄无声息。

    上身是一件敞开的皮夹克,露出里面印著骷髏头的t恤。他嘴里叼著根烟,烟雾隨著他的呼吸,在冷空气里化作一团白气,另一只手则把玩著一个黄铜打火机,开合之间,发出清脆的咔噠声。

    他想起前两天,手下的於明鼻青脸肿地跑来跟他匯报。

    说是在街上拉一个不听话的耗材回去时,半路杀出两个程咬金,不仅把人给放了,还把他手下几个小弟给揍了一顿,揍得那叫一个惨。

    听说有个倒霉蛋的魔丸,被人家当场给做了个无麻醉摘除手术。

    “嘖嘖嘖。”

    候虎心里想著,嘴角勾起一丝冷笑。这年头,还真有不怕死的愣头青。要是让他遇见了,非得让那两个不长眼的东西,尝尝什么叫后悔。

    於明倒是提了一嘴,说其中一个傢伙身手了得,乾净利落,是像个练家子,像是会武功,有机会可以拉拢入伙。

    候虎才不管这么多。

    拉拢?在这小县城里,还需要拉拢谁?见著了先打断两条腿再说,谁叫他们敢在这地界上动手。

    在这里,他们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警察来了都不好使。

    还武功。

    信这个还不如信世界上有奥特曼!

    他正吹著口哨,漫无目的地四下张望著,眼神在那些穿著厚重冬衣的路人身上扫过,像是在寻找著什么能让他提起兴趣的东西。

    忽然,他的目光一凝,停住了。

    就在街对面的一个巷口,一个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

    那人蓬头垢面,头髮乱得像个鸟窝,上面还沾著些菜叶和不明所以的污渍。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袄,早已看不出本来的顏色,袖口和下摆都磨得起了毛边。他正蹲在一个绿色的垃圾桶旁,伸出黑乎乎的手,从里面翻找著什么。

    时不时地,他会將找到的、不知是什么的东西,看起来能吃的东西直接往嘴里塞,咀嚼的动作急切而又贪婪,仿佛饿了几天几夜。

    候虎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他脸上那副百无聊赖的神情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猎人发现猎物时的兴奋。他將嘴里那支快要燃尽的香菸往地上一扔,用豆豆鞋的鞋尖狠狠地碾灭。

    有目標了!

    --

    县城街上。

    一个蓬头垢面,浑身脏污的人正在到处流浪。

    正是方正。

    为了將自己偽装得更彻底,方正特地去旧衣回收站,了些钱,淘换了一身最破旧、最脏污的行头。

    这几天,他就以这副形象,在这片区域流浪著。

    说埋汰,那是真的埋汰。

    他自己都快嫌弃死自己了。连续五天没洗澡,头髮油得能炒菜,身上散发著一股难以言喻的酸臭味,活脱脱一个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乞丐。

    期间,倒也遇到过几个好心人,见他可怜,想要报警,或者把他送去救助站。

    每到这时,方正便立刻戏精附体,要么拔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著。

    “別抓我!”。

    要么就地躺下,口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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